我市法院努力实现执行工作“三个转变”
自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以来,我市法院全力投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努力在执行机制、执行效果和操作规范等三个方面实现转变,并取得阶段性成效。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724件,其中新收8930件,同比增长32.14%;办结6125件,同比增长35.90%;实际执行率40.37%,同比上升17.91%,执行到位率53.61%,同比上升10.69%。 一、高站位谋划,努力实现执行机制从单点运作向协同联动转变 湛江中院加快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为从根本上破解执行难题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高位推动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新工作格局。全市两级法院坚持依靠党委领导推进执行工作,主动向地方党委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题汇报。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牵头召开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构建常态化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联动责任,最大限度凝聚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目前,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已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市(县、市、区)、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政府支持、人大监督、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联动格局进一步发展完善。二是充分发挥中级法院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指挥作用,上下联动建立执行案件指挥、管理、协调“三统一”机制。两级法院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担任组长,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建立问责机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市中院按季度听取专项汇报,强化业务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实行月通报制度,确保执行进度实时掌握、司法资源科学分配、工作成果及时反馈。三是充分利用“执转破”司法改革的政策支持,条块结合构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一盘棋”工作格局。两级法院把解决执行难贯穿于立审执全过程,发挥好业务部门疏导分流功能和多元解纷机制作用,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的产生。积极同刑事审判部门沟通,掌握好拒执罪定罪标准和要件。湛江中院积极探索“执转破”改革,从解决执行难的高度开展破产审判工作,研究制定“执转破”工作问题的相关意见,指导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部门与破产审批部门的程序衔接的问题,要求严格遵循执转破的流程,建立健全配套协调机制,确保程序转换合法规范有序,顺利开启“能够执行的依法执行,整体执行不能符合破产法定条件的依法破产”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为止,全市法院已移交“执转破”案件23件,受理4件。 二、高强度推进,努力实现执行效果从个案突破向集中效应转变 全市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措施,常态化推行集中执行,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等核心指标态势良好。一是突出财产查控。全面启用全国、全省网络查控系统,即时查控范围扩大至银行存款、股权交易、理财产品、车辆等17类财产,严格落实财产报告制度,最大限度地掌握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对未依法报告财产情况的被执行人一律采取罚款措施,520件案件受到处罚,罚款金额达533.38万元。二是突出人身强制。全市法院强化拘留、拘传、刑事处罚等强制措施,对731名被执行人实行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妨害公务罪刑事责任案件31件。今年以来,开发区法院邀请60余名申请执行人召开座谈会;约谈失信公职被执行人7名,全部当场履行义务;开展夜间突袭执行18次,依法传唤254人,13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248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徐闻法院开展“现场执行”、“百案拘留”活动29次,拘留拘传173人,其中拘留2人,当次执结案件138件。三是突出信用惩戒。市中院主动强化社会管控联动拦截、联动禁止、联动惩戒,与公安、工商、国土、房产、银行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限制被执行人消费、出行、投资和出入境。去年以来,共实施边控180人,限制117名被执行人出境, 63名被执行人在贷款、出行、法定代表人变更、股权转让中受到限制。遂溪法院与通讯部门联合制定“失信彩铃”,对被执行人进行通信限制。四是突出舆论引导。全市法院加大宣传力度,新故相推、多维发力,为执行治赖增压加码。通过本院“一屏一网双微”等自媒体平台和本地新闻媒体、商业广告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众持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840次,涉及9350名被执行人,其中723件案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主动履行义务案件金额约14167万元人民币;通过组织新闻发布会、策划执行活动现场采访、推送典型执行案例、宣讲执行法律政策及存在风险,全方位展开宣传舆论攻坚。霞山法院推出执行公益宣传动画视频,编发《执行普法报》并随案发送给被执行人,该院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大幅提升。 三、高标准要求,努力实现执行操作从零散差异向系统规范转变 近年来,全市法院执行规范水平显著提高。一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确保执行规范化取得新实效。市中院出台《关于仲裁案件指定执行的意见(试行)》、《网络司法拍卖工作指引》、《司法救助制度实施细则》、《关于在办理执行案件中对执行人采取边控措施的工作指引》和《关于执法记录仪管理和使用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完善流程管理,严格办案程序,以制度管案管权、管人管事,推动执行工作体制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二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确保执行精细化取得新实效。全市法院加快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加强上下两级法院系统网络数据交流,全面启用“总对总”、“点对点”查询系统,“查人找物”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办案系统与网络查控、执行公开、信用惩戒、指挥系统有序对接,基本实现节点管理、信息公开、案款管理现代化。三是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开展好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消极执行、滥执行、乱执行等失规行为严格问责、严肃查处。为巩固专项行动效果,市中院实行定期执行约谈制度,并向基层法院派出工作组进行专项巡查,督促指导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