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遂溪县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巡察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要求,推进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0月9日至20日对遂溪县人民法院开展司法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组成员 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丁永平 副组长: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陆素军、市纪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科级纪检监察员李若珠 组员: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科员刘孝民、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科员揭育翠 二、巡察内容 检查遂溪县人民法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学习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全面加强从严治党,研究和部署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责任清单,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抓早抓小及述职述廉活动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重点检查落实监督执纪问责情况,问题线索处理是否规范,案件查办情况,灵活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扎实开展“以案治本”、“一案双查”、“一案五查”情况。 3.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决策部署,发挥党的领导,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贯彻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党性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发展党员和党费缴纳等情况。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滥发津补贴、超标准公务接待、办公用房超标等问题,以及是否存在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搞“变脸术”的“四风”问题。 (三)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开展情况 重点检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是否坚决抵制、批驳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和新闻舆论工作要求,是否坚持“三同步”原则,是否建立完善意识形态舆情分析、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信息安全保障、社会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四)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重点检查落实组织人事纪律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制度,选拔任用干部、调入人员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巡察组在巡查期间设置24小时巡察举报专线:13828236182,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检大厅门口和遂溪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巡察专用举报投诉信箱,受理对遂溪县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的举报、投诉。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