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视频会议设备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产采购小组 采购品目: 视频会议设备 采购方式:自主采购(由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无法满足需求,故采用自主采购方式,根据湛财采[2015]2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按“两个三”原则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湛中法采:B20170804 二、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视频会议设备第二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93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内容: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视频会议设备 2、用途:执行指挥中心视频会议 3、数量:1套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与我院原有的KEDACOM视频会议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确保与上下级法院能远程视频连线,实现远程指挥。(设备参数详见附件) 5、报价人应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可以仅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报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六、报名及投标时间:符合资格的报价人请于2017年8月16日下午3:20前,委派法定代表人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634室提交参加竞标文件资料,开标时定为当天下午3:30时(北京时间)。 七、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由谈判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注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包含谈判供应商、法人代表及投标授权代表)。 八、谈判地点: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634室 九、投标保证金缴纳:现场缴纳按采购预算的1%缴纳(即930元整)。 十、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标后,给不中标的供应商当场退还保证金;中标的供应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供货完成后退还。但在投标过程中,如果供应商出现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与采购文件约定不一致情形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由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按照就地缴库程序,将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中央国库,并打入黑名单不准参加下一次投标活动。 十一、评标方式:按实际到场家数或符合招标条件家数进行现场谈判。 十二、公告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告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电话:0759-2290626 传真:0759-2290646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下载:湛江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视频会议设备参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