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
3月10日,湛江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林惜文,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出席会议并作发言。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书记,各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两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全体执行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易华富主持。会议在各基层法院设分会场。 会议传达了上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去年以来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推进情况,对我市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霞山区人民法院、坡头区人民法院作为代表向会议作了经验介绍,并表态要进一步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努力取得实效。 会上,廖万春院长作了通报发言,向会议汇报了省委政法委、最高法院有关会议的主要精神,总结认为全市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主动争取执行联动单位支持,迅速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去年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9971件,同比增长46.4%;办结9177件,同比增长45.50%。执行标的到位金额30.68亿元,同比增长89.6%。解决历史遗留“骨头案”,息诉罢访的经验得到省法院肯定。执行存案和执行信访压力有所缓解,社会认可度有所提升。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重在制度落实、重在工作实效”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2017”各项工作,强调一要增强信心,坚守阵地;二要强化管理,提升内力;三要加大力度,制裁赖债;四要加强协调联动,凝聚强大合力;五要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六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组织保障。 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林惜文在会议上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胡春华关于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肯定了去年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我市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力争提前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做出全面部署。一是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解决执行难是中央、省委和市委的要求,是法治湛江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服务湛江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力度。要求全市法院要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要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监督;要创新执行工作,拓宽解决执行难渠道;要严管执行队伍,确保执行廉洁。三是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努力开创综合治理执行难的新局面。突出要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政法机关要发挥各自优势、相互配合制约。四是坚持党委领导,统筹合力解决执行难问题。明确要紧紧依靠党委坚强领导和政府积极支持,要支持和尊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要筹备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并发挥作用。 (中院研究室 李蓝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