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万春院长在2016年广东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上作题为《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专题辅导报告

更新时间:2016-11-14 已浏览:5819 文章来源:原创

廖万春院长在2016年广东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上作题为《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的专题辅导报告

 

    11月9日上午,2016年广东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在湛江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湛江市政法委特邀我院院长廖万春作了题为《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专题辅导报告。  

湛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吴以及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湛江市公安局、湛江市检察院等市直政法系统全体领导、干警等500人参加了会议。

廖万春院长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内涵、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的意义、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路径等四大方面进行了高屋建瓴、深入浅出的阐述,既有广征博引的案例分析,又有实践层面的对策思考,为我市广大政法干部深入、完整、系统地领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对提高政法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及政法机关、政法干警的执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廖院长强调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是保障人权、公正司法的必由之路;是回归司法规律、遵循诉讼规律的必然选择;是破解当前制约司法公正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

廖院长认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一场事关司法方式改进、职权配置优化乃至诉讼程序重构的革命性变革。这样一项重大改革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而必须在充分考虑现实条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当务之要是找准推进改革过程中的瓶颈障碍, 对焦关键问题,完善工作机制。一要革新刑事司法理念。要打破固有的“重惩罚犯罪,轻保障人权”观念,树立多元平衡的价值观。要摒弃运动式、风暴式、军事斗争的司法观和杜绝长官意志裁判,树立法律至上的司法观。要转变“重实体,轻程序”、“重证据真实性,轻证据合法性”的办案观,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办案观;坚持现代刑事司法理念。二要夯实侦查基础工作。要依法全面客观及时收集证据;完善讯问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取证程序;要依法全面收集和移送证据;要完善侦查预审制度。三是改革提起公诉制度。强化对规范取证行为的监督,完善防范刑讯逼供的制度机制;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完善检察机关审前把关和发挥过滤功能的制度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公诉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制度机制;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完善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和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四要实现庭审实质化。严格贯彻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着力提高人权司法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审判程序繁简分流机制;完善“没有出路”的案件退出机制。

    湛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吴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迅速传达学习报告内容,深刻领会报告精髓,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找准自身存在的问题。政法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认识,不断增强依法开展工作、遵循制度办事的观念和意识,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