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

更新时间:2016-07-18 已浏览:6438 文章来源:原创

7月13日上午,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召开。我院在家班子成员、审委委员、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和审管办、审监庭、执行庭、研究室等部门领导,以及基层法院院长、分管民事审判院领导、民事审判庭庭长、人民法庭庭长参加了会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梁泉分别作讲话。

会议传达了全国、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近三年来我市法院民商事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困难,明确了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贯彻落实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民商事审判“六个原则”,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开创民商事审判工作新局面。会议对当前审判实践中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指导,统一了裁判尺度。

会议提出,要树立正确的民商事审判工作理念:一要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大局;二要贯彻司法为民宗旨,更好地服务民生;三要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引领法治建设新秩序;四要树立“案结事了”意识,更好地发挥民商事调解的作用。

会议强调,要全面深化民商事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要实行权责明晰、管理科学、运转有序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注意做好科学组建审判单元,明确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分工,以及发挥好法官助理从事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等三项工作。要大力提高民商事审判效率,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推进要素式审判改革,简化不必要的庭审工作,减少庭审工作量和当事人诉累。二是完善小额诉讼案件速裁工作,把握好立案范围,庭审活动、简化裁判文书等三个环节,突出速裁工作便捷高效的优势。

会议要求,要从加强新时期民商事审判队伍建设。一是强化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建设,要自觉培养法官的职业精神、公正意识和排除干扰的能力。二是全面加强业务建设,要加强新法新规的学习,提高司法务实技能,提升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三是持之以恒加强廉政建设,要落实好“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监督管理;要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风险防范;要开展正反两面的典型教育,防微杜渐,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