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万春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2015-08-31 已浏览:7470 文章来源:原创

尊敬的吴利副组长,市委第二督导组彭南生、薛水胜同志,同志们:

自今年1月我市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第二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湛江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认真部署教育实践活动,做好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环环紧扣,亮点纷呈,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成效

自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我院共有19个党组织、179名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抓住重点,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从严要求和务实作风,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坚决反对“四风”,取得明显成效。

(一)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的始终,突出抓好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坚定理想信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的认识。一是深化“四风”问题的认识,逐步认清“四风”问题的严重性和危险性,普遍认识到产生“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更加深刻理解坚持“两个务必”的时代意义。二是深化“两会一评”的认识,深刻认识到“两会一评”是对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一剂良药,是对同志、对自己的真心爱护。三是深化群众路线的认识,深刻理解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第一政治观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一刻都不能忘记的基本原则。党员干部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多了,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践行群众路线真正转化为群众理念。

(二)作风纪律明显好转。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聚焦“四风”,领导带头整改,推动作风明显转变。首先是强化了“四风”整治。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办法为切入点,集中整治“四风”问题。与去年同期相比,全院压缩会议45%、减少内部文件简报43%、减少评比表彰活动85%;查处“吃、拿、卡、要”、“庸、懒、散、拖”问题2个;调整多占办公用房517平方米;压缩“三公”经费33万元,总体下降了43%。其次是优化了司法环境。主动查处全市法院违纪党员干部11人,诫勉谈话干警19人。党员领导干部按规矩办事、用权的意识和在社会交往中的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再次是促进了社会风气好转。请客送礼、拉帮结派的现象明显减少,盲目攀比、挥霍浪费、大操大办等行为明显改观,从严、从俭、从廉意识日益增强,逐步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

(三)为民司法更加务实。教育活动中,我们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加强便民利民、司法为民工作。按照“法院唱主角”的模式,进一步加强多元化解民间纠纷、化解民间矛盾的工作机制,全市各县(市、区)在2014年新挂牌成立了“医患纠纷诉前调解中心”,为化解医患纠纷、搭建和谐医患关系探索成功路径,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全面开展创建“无诉讼社区”工作,与社区、村庄或农场联合创建工作点10个,指派50余名法官下到工作点工作,开展上门咨询、普法教育、诉前调处纠纷等送法下乡。今年以来,共开展送法下乡活动82次。创新司法便民工作。突出“优秀法官工作室”效能建设,与立案、信访、诉前联调工作相结合,全市法院均设立“优秀法官工作室”,公布咨询电话、电子邮箱或个人微博、微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今年全市“法官工作室”化解“骨头案”145件。继续完善巡回庭审模式,把法庭开到了街道社区、学校企业,还开到了沙滩渔船、田间地头,开到了村口树底下、百姓屋檐前,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方便群众参加诉讼,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规章制度更加科学。既坚持治标又着眼治本相结合,立足点落实到制度的执行力和影响力上。一是建立健全了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和党组织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党组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完善院党组会工作报告制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报告制度。二是健全完善了权力运行和监督制度。结合新形势,建立和完善党务、干部选拔任用和考评、案件审批、审判管理、财务后勤、述责述廉述德、司法监督等方面制度24项,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二、主要做法

我院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和标准,认真落实各个环节工作,真抓实干,确保不走过场。

(一)重视方案制定,确保活动不走样。我院党组始终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早准备、早进入,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前,着手准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工作。从去年底开始,党组多次利用中心组学习时机组织学习有关群众路线内容的文章和习近平同志的系列讲话精神,查找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开始整改。同时,院政治处也收集了大量的学习资料,并设计和制作了专用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笔记本》。活动启动后,院党组2次召开会议,对照中央、省委、省高级法院、市委有关要求,认真研究活动方案,以确保活动的严肃性和可操性。建立和配齐配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及实践办人员,细化活动内容,创新自主动作,明确活动要求,分解活动任务,有力保证了活动不走样。

(二)“深”抓学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坚持把学习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在真学真懂上下功夫,重点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紧抓不放并贯穿教育活动始终,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认真学习原著原本,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建立“周五下午学习”制度,领导班子普遍做到每周集中学习不少于半天。尤其,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司法良知教育和纪律教育。除按照规定动作开展讨论式、调研式、体验式、检查式学习外,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党员干部的群众意识。例如:组织全院干警参加湛江干部在线学习;邀请市党校教授作《党的群众路线的历史发展与时代价值》专题讲座;组织观看《基石》和《力量》等专题影展;开展“群众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开展向陈光昶等先进模范人物学习活动;组织观看《昔日法官铁窗泪》视频进行警示教育,以典型事例引导干警端正司法行为。利用本地红色资源,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黄学增烈士“五种精神”;班子成员带头,带领干警到番禺“广东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等等,取得了明显的廉政教育效果。

(三)广纳群众谏言,把握活动关键。我院突出问题导向,各方接纳意见,找实找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及单位建设中存在的“症结”。通过“一栏、一表、两箱、四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面对面拓展广度,点对点力求深度:一是在门户网站建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并发布公告征求意见,在网络和办公大厅开设专门邮箱、信箱,实打实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二是向政法机关、市直机关、两代表一委员和辖区基层法院发送专门的《征求意见表》,深入查找问题成因,提高整改落实实效;三是召开干警全员会议和代表会议,围绕工作热点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当事人等30多人召开座谈会;四是邀请活动督导组领导、市政法机关代表、“两代表一委员”代表、高校专家代表、律师代表、当事人代表等50多人围绕“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主题召开讨论会;五是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共54人次观摩庭审、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会。通过群众提、上级点、自己找,共收到社会各界意见建议54条(后经认真梳理归纳为25条)。对此,我院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立行立改,狠抓落实。到目前为止,有19个问题已基本解决或落实,5条意见属于需要进一步研究并长期坚持,同时制定了8个专项整治方案正在重点整治。共有7宗群众反映强烈的复杂案件得以解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贯彻整风精神,抓好“两会一评”。积极抓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起到了“排毒、出汗”的作用。一是谈心谈话沟通思想。按照“四必谈”要求,开展了诚挚的、深入的谈心,切实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二是自我剖析触及灵魂。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三严三实”和焦裕禄精神,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班子多次集体研究班子材料,9次大修改,检查出13个“四风”方面的问题。班子成员个人材料普遍修改7次以上。做到查摆“四风”问题不聚焦的不放过,突出问题没有回应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没有见人见物见思想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大家感到,问题越查越具体、越查越深入,每一次修改都是进一步聚焦、剖析、反思的过程,都是一次对标、一次洗礼、一次提升。从最终形成的对照检查材料看,党组成员(含原党组书记、院长敖广恩)共查摆“四风”问题148条,平均每人13条左右,每位同志都聚焦“四风”,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和成长经历,从具体事例中反思问题,一般在每一“风”中都列出了2至3个具体事例。每位同志还分别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担当精神等方面剖析根源,针对查摆的问题提出整改方向,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三是互相批评见筋见骨。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严肃认真,开门见山,敢于揭短亮丑,深查细照,触及灵魂;相互批评动真格、有辣味。各级领导干部普遍认为本次民主生活会是一个思想清理和精神洗礼的过程,是一个相互之间监督促进和思想提升的过程,收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四是组织生活扎实有效。本院各党支部按照机关党委和院实践办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借鉴运用专题民主生活会经验,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书记均撰写了自我对照检查材料,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每位党员均在组织生活会进行了检查式发言,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实效。

(五)注重边查边改,务求取得实效。坚持立行立改、上下联动,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是未整先改。活动之初出台了《关于建立重点监察对象名单制度暂行办法》、《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机关办公室内务管理规定》和《关于开展以案治本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内部文件,至5月底本院就立行立改了9个问题。二是坚持边查边改。根据省法院有关专项整治要求和市委《深入推进28项专项整治方案》,制定8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巩固前段专项治理成果,解决突出问题,真正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三是有针对性的改。结合法院实际,以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坐标,突出“六难三案”整治,制定整改时间表,明确分工,扎实推进整改,彻底改变法院风貌,让群众看到我院教育实践活动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院教育实践活动虽然取得显著成效,但与省委、市委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主要问题是:一是有的党员干部“四风”问题虽然有所好转,但还没有从思想深处形成自律、自觉;二是有些问题的整改虽然取得成效,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破解;三是一些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为官不为”的现象,少数领导干部的群众观点依然淡化和“四风”问题还有待根治;四是建章立制工作还没有完全落实。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党的建设尤其是作风建设中要认真加以解决。

同志们,教育实践活动虽然结束,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持续努力、久久为功。领导干部是“火车头”,必须当好表率、以上率下;从严治党是“硬功夫”,必须敢下猛药、不走过场;问题导向是“好法宝”,必须找准根源、有的放矢;制度机制是“长效药”,必须建立健全、严格执行;人民满意是“指挥棒”,必须矢志追求、见到实效。下面我就下一步严格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提几点要求:

(一)严肃思想认识,大力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定要认清“四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抓下去。法院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的要求,增强自我警醒,杜绝“闯关”思想,不要觉得教育实践活动就是“一阵风”,只要硬着头皮“顶过这一阵”就万事大吉,不要觉得活动进入后期就想着赶紧“收场”,后续环节虎头蛇尾。而是要持续深入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毫不动摇、持之以恒;要按照习总书记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

(二)加强学习提高,运用活动成果推进中心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摆在特别重要的位置,深入学习、准确理解群众路线理论观点,进一步明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自觉践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理念,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扎扎实实推进中心工作,把群众观点落实到每一个审判执行案件中。

(三)坚持善始善终,切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虽然已经圆满地告一段落,但是我们要明白这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后续整治整改、完善制度的任务还很重,有些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头绪繁多的问题,解决工作还在攻坚阶段。尤其决不能对作风建设有丝毫放松,要继续解决好活动中没有解决和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持续用力,深化整改,积极兑现各项承诺,不断巩固扩大活动成果,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尤其在8个专项整治任务上,要推动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一起解决,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一起解决,重点部门、重点人头的问题和面上的问题一起解决,班子的问题和班子成员个人的问题一起解决,作风问题和党性问题一起解决,梳辫子、拉单子、建台账,逐一整改、达标销号,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做到立说立行,确保兑现承诺。

(四)突出领导带头,抓好制度刚性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领导干部敢于拿自己开刀,解决问题才能势如破竹,改进作风才能立竿见影。”在着力完成建章立制任务的基础上,要严明制度不松懈,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大事难事看担当”,各级领导和部门要拿出“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敢于担当。同时,我们要加强对各全市法院系统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选拔用人制度是一系列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坚持“树理想、抓落实、打硬仗、出战果、用功臣”的用人导向,把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公开选拔上领导岗位,“选用一个带红一遍”,有力推动湛江市法院系统各项工作步上一个新台阶,树立湛江法院系统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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