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西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在遂溪法院成立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1941 文章来源:
为适应环境保护和司法工作新常态,发挥司法审判在促进环保工作、打击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民环保权益中的职能作用,7月1日,湛江遂溪法院设立粤西首家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 在审判团队组建上,遂溪法院采取司法改革要求的审判单元结构模式:“1+2+1”模式,即采用1个(主审法官)+2个(法官助理)+1个(书记员)结构,承担涉环境保护的民事、刑事案件的审理。 遂溪法院是粤西第一个环境资源审判的试点法院,是湛江中院破解全市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后,除开发区法院外其他基层法院行政审判庭机构闲置问题的突破口,湛江中院目前已组成调研组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建立环境资源案件专门审判机构的可行性调研,若经充分论证后,将以遂溪法院为试点在全市法院推广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 湛江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积极探索环境刑事、民事案件的归口审理,顺应了新环保法的要求,有利于集中环境资源审判力量、积累环境司法审判经验、储备环境司法审判人才,为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也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通过依法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切实维护公众环境资源权益,为湛江这个“洗肺”城市的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中院研究室 王丽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