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廉洁司法 筑牢正义防线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1910 文章来源:

近日,全市法院全面开展严格执行“五个严禁”、深入纠正“四风”年度专项活动,进一步防止违反“五个严禁”规定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司法作风的切实提升,形成改进作风的新常态。两级法院以机关或部门为单位参加活动。

专项活动是湛江法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全国、全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同步推进保廉促廉机制的重要举措。

专项活动包括整治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行为、“四风”问题和“一案双查”等三项内容;其中,八种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行为和五种违反“四风”的情况被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八种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行为包括:接受案件当事人(或相关人员)的钱物、请吃、娱乐、旅游以及其他利益;违反规定与律师不正当交往;违反规定插手、干预、过问、打听他人办理的案件,或者向案件承办单位(部门)的领导、合议庭成员、独任审判人员或者其他辅助办案人员打招呼、说情;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违反规定泄露合议庭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其他审判、执行工作秘密;在案件当事人(或相关人员)和参与案件审理的同事之间充当诉讼掮客,介绍双方私下接触,为当事人(或相关人员)约请同事,拉拢同事违纪违法;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作为其代理人、辩护人,或者暗示更换承办律师,或者为律师介绍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业务。五种违反“四风”的情况分别是: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打高尔夫球;超标准公务接待,或借公务接待大吃大喝、奢侈浪费;庸政、懒政、怠政特别是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个不准”节日纠风等规定问题的,对违纪人员通报曝光和处分,同时开展“一案双查”,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专项活动以强化部门监督、加强审务督查、严查投诉举报的方式开展。审务督察将采取现场检查、突查暗访、带案督察等方式进行,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两级法院已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网址等投诉举报渠道,对所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认真核查,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有责必究。

专项活动分阶段深入推进,在全年进行不间断的教育和督查的基础上,在下半年集中进行自查(79月)和整改(1012月)。教育活动以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政规章制度精神学习引路、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辅助,切实增强干警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督查活动重点针对司法作风及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集中自查整改要求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个人自查情况报告和各单位、各部门自查书面报告在9月底完成,在梳理情况和问题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级级追责任,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务求专项活动取得好效果,保证审判执行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蓝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