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湛中法审监民再字第2号

更新时间:2015-08-30 已浏览:3767 文章来源: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湛中法审监民再字第2

湛江市麻章区运输公司、湛江市麻章区湛达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诉人张恩珠、吴祝能、周洁、张贵豪、张玲静、张贵富与被申诉人广东省湛江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等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即2015722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O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