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湛中法审监民再字第6号

更新时间:2015-08-30 已浏览:12141 文章来源: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湛中法审监民再字第6

林其昌、林兆、东莞市力田针织有限公司:

再审申请人周郭幸与被申请人林其昌、林兆、原审第三人东莞市力田针织有限公司、梁建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采取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湛中法审监民再字第6号案的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573日上午930在本院四楼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0一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