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司法救助工作呈现四大特色亮点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1839 文章来源:

近年来,我市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不断完善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探索在各项审判工作中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实现的机制,成效显著,特色明显,亮点纷呈。

一是司法救助方式多样。不断扩充司法救助的方式,既有金钱救助,也有权利救助。从诉讼费缓减免及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不断扩展到为弱势地位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解决弱势群体“申诉难”、建立司法救助资金为各类案件特困人员提供金钱方面司法救助等

二是司法救助内容丰富。除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进行诉讼费缓、减、免外,还推行案件先执行后收费、执行不到位不收费;既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和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同时积极探索拓展指定辩护人范围,依法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新类型犯罪、过失犯罪、共同犯罪等类案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既对弱势群体当事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告知诉讼权利、诉讼责任及诉讼基本程序,也根据案件情况指导应当如何举证,如何依法调查收集证据,还强化诉讼风险告知,在立、审、执各阶段,及时告知其中存在的各种风险;积极为弱势群体当事人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对弱势群体的申诉案件,坚持认真审查、热情接待、耐心听取意见的工作原则,同时认真处理弱势群体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此外还落实院长接访日制度,定期举办领导大接访活动。

三是司法救助对象扩大。随着救助方式增多、救助内容不断丰富,司法救助的对象扩展到面向所有弱势群体,其中通过司法救助资金提供司法救助的对象也从刑事案件受害人、执行案件特困人员扩展到所有案件的困难主体,群众受惠的覆盖面不断增大。

四是司法救助效果明显。近四年,全市法院共为4107件案件 4623人提供诉讼费救助,比上一个四年分别增长了36%38%诉讼费救助数额达1600多万元,比上一个四年增长了42%保证经济困难的群众能打得起官司;共为125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有效保障了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通过司法救助基金办结维稳案件500多宗,其中刑事被害人救助50宗,民事执行救助180宗,信访救助200多宗,惠及弱势群体1300多人;此外,还火化了多具因未兑现赔偿款停放在殡仪馆的受害人尸体,这些尸体存放在殡仪馆多则10年,少则2年,截止目前为止,仅剩9具待火化,有效化解了一些重大而又特殊的矛盾,防止了恶性事件的发生,维护了社会稳定。

 

(中院研究室  陈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