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你推开那一扇窗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2264 文章来源:

近年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展少年审判工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合法权益迈出了矫健步伐。自2013年成立少年庭以来,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9宗,判决未成年人8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41人,使用非监禁刑的10人,探索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审判、矫治工作机制,工作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1人次被评为广东省“少年审判先进个人”。

湛江中院少年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用真情和大爱为失足的孩子们推开了一扇窗,让司法的阳光温暖了许多失足少年的心房,重燃了许多迷途少年的梦想,使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并找到了人生的方向。

 

推开感恩之窗,拥抱美好生活

在少审庭务办公室里,有一个不起眼的柜子,里面装了失足少年写给办案法官的“情况汇报”,还有各个案子中失足少年的联系信息。尽管他们有的关押在看守所,有的已经开始了新生活,但他们都习惯了向法官倾诉自己的快乐、苦恼、感悟或者进步、收获,哪怕是一丁点感受,也会和法官“唠叨”起来。

“又做了一回好人,真开心啊!”“感谢庭长给我一次工作的机会、一次做人的机会、一次报答父母的机会。”“要做一个好榜样!”……小薛(化名)已经不止一次来信了,字里行间,除了向法官表达的谢意,还让人读到了他对生活的热爱,说得最多的就是他帮助他人的快乐。

小薛原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未成年被告人。经审理,小薛获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每当提及此案,他总会留下后悔的泪水。

承办法官回想,初次提审时,小薛便如实地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发自内心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整个人完全处于深深后悔自责的状态,泪水浸红了双眼,孩子气十足。小薛的态度给自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充分了解小薛家庭背景、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后,承办法官三番四次语重心长地开展教育。“自从案件发生那天起,你的家里人为你操碎了心。我知道,你原来很善良,出发点也是希望家里不那么困难。如今犯了错误,是要接受法律惩罚的,但是你只要真心悔过,仍然是好孩子!希望你好好珍惜学习的机会,踏踏实实做人,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法官的话,让小薛感受到了真切的关爱,还有久违的温暖。一句“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从此成了小薛学习生活的奋斗目标。每一次小小的进步,小薛都会给承办法官来电来信,法官成了小薛的亲密朋友。

未成年人犯罪大多案情简单,办好案件不会有太大的难度,难在用心地帮助挽救失足少年。法官们都相信,这些孩子心里都有一颗善良的种子,都有一根善良的心弦,尽管误入歧途,但仍有很强的可塑性,惩治犯罪之余,更重要的是对孩子的成长进行帮教,为其融入新生活助力。

 

推开求学之窗,点燃人生希望

无家可归,交友不慎,命运为艇仔(化名)开了一场深刻的玩笑。十四岁的艇仔出于江湖义气,参与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等待他的是怎样的判决?

承办法官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政策,除考虑艇仔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其个人犯罪动机、悔罪情况等多方因素外,还详细了解了艇仔的家庭背景。

每一个失足少年背后都有不为人知的故事;每个错误行为背后都是日积月累的结果。据社会调查了解,艇仔家庭十分凄凉复杂,父亲早亡,生母改嫁,房屋被占,居无定所。对于他而言,家是虚无缥缈的,没有温暖的。由于长年缺乏关爱和管教,艇仔性格相对封闭,十分不愿意信任别人,也极少与旁人交流,更谈不上有朋友;混迹社会中,在“朋友”的带动下,走上了犯罪道路。

艇仔最终获判三年有期徒刑。宣判完毕后,承办法官轻轻地摸了摸艇仔的头,小心地替他拍去两肩上的灰尘,温柔地叮嘱他:“你这种行为是不对的,日后不要再犯这样的错误了。我也十分了解你当下的困难,你现在年纪还小,人生还有很多选择和机会,也希望你认真悔改,好好学习,争取有一个更好的人生。”话说到了心坎上,艇仔频频点头,他对法官流露出信任。

高墙之下,艇仔最后悔的是当初没有好好地学习,最渴望的是到学校接受教育。这也是他除了悔罪外向法官表达最多的愿望。

失足少年就读难、就业难,一直影响着他们回归社会。他们接受了惩罚,但不能一直这样负“重”前行,他们十分需要帮助。只有接受正确的教育和引导,心智的发展才会逐渐成熟,他们重回社会之路才能更宽更广。

艇仔读书难的问题成为了少年审判庭工作攻坚点。经过多方汇报和协调申请,湛江中院少年审判庭争取了一笔教育基金,专门用于解决回访失足少年读书困难的问题,为他们重燃生活的信心和人生的希望。

 

推开交流之窗,共筑回归道路

湛江中院少年审判工作致力于寻找在温情和理性之间的平衡点,为“小薛”们、“艇仔”们铺就更好的回归社会的道路。

全市法院构建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审理案件审判协调机制,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与该共同犯罪的成年人案件分案审理,通过建立受案信息互通、裁判结果告知、案件协商三大机制,促使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案裁判结果相对均衡。机制运行以来,分案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9宗。

少年审判工作,更多的,是在审判之外,帮助失足少年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社会价值。

为了不让这些失足少年永远贴上犯罪的“标签”,湛江中院主动出台了《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档案封存工作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全市法院所有轻罪少年犯档案记录均实行封存管理,封存条件扩大至只要有一名未成年罪犯符合封存条件即全案封存;规定查阅档案权限和查阅程序,查阅档案须同时签署保密协议;设置专门档案封存架,单独存放符合封存条件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档案。已被封存档案的未成年罪犯因具有漏罪或者服刑期间重新犯罪,被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档案记录被解封。目前,办结案件100%均享受了档案封存的待遇。

为推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审判、矫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在湛江市政法委的牵头下,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团市委等13个机构,出台《湛江市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管理规定》,实施《湛江市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暂行规定》,合法维护涉诉、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共同交流探索失足少年回归社会新路子,促进构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一条龙”、“司法一条龙”工作格局。同时,共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少年审判“社工+志愿者”模式试点工作,为未成年被告人及罪犯接受改造、回归社会创造更有利的机会和条件。

失足的孩子们,少年庭的法官们象春风化雨、春雨润物、春泥护花,为你们推开了一扇窗,他们用爱心帮助你们托起了暖暖的太阳!希望你们继续如花儿一般绽放吧,盛开在这多姿多彩春天里!

(当事人姓名全为化名)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蓝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