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诉前调解15天结案
1月28日下午2点30分,双方当事人准时出现在了联调室内。在法院和保险行业协会、律师行业协会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完成了协议签署程序。这是湛江市保险纠纷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建立以来首宗成功调解的交通事故案。 原告代表律师表示:“案件进入诉前联调机制,通过法院、保险协会、律师协会的合力,很高时效地解决了已经拖了一年多的纠纷,而且获得了比较高的赔偿,我们也感到很信服。” 当前,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提高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行业发展迅速,但与此同时,保险合同纠纷的发生也处于高位态势,保险纠纷案件激增,为落实保险纠纷维权、构建稳定的经济秩序、缓解法院诉讼压力带来了挑战。 湛江中院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联合保险行业协会,搭建了诉前联调工作机制,为整合社会调解资源、推动行业协会发挥协调优势、便捷解决群众纠纷提供了新平台。 人民法院与保险行业协会共同组建保险纠纷联调工作室。工作室设在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和保险行业协会分别派驻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简单案件由保险行业协会调解员主持调解,疑难复杂案件由保险协会和法院共同派出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时,保险协会适当邀请律师协会派员参加,保证保险合同知识、法律适用知识、赔偿标准计算方面内容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取得案件当事人的信任。 只要当事人同意选择诉前联调解决纠纷,各类保险合同纠纷均可进入该机制。调解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既可以在联调室进行,也可以选择在涉案单位或现场进行,为案件当事人第一时间解决纠纷提供了方便。联调工作室受理案件后,简单案件在15日内结案,复杂案件在30日内结案。 法院设立保险纠纷绿色通道,对符合法定管辖的保险合同纠纷,法院工作人员先征求其意见,同意通过诉前联调解决的,进行预连登记,并及时移送案件至联调室。调解成功,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该司法确认不需要任何费用,并且具有强制执行力;调解不成功,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法院优先办理立案手续。 湛江市保险纠纷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在去年11月开始实行,目前已在霞山法院、赤坎法院、开发区法院、麻章法院、坡头法院设立了5个试点。其中,霞山法院率先创新改革,将综合业务水平较高的16名年轻干警充实到调解队伍当中,建立调解法官轮值制度,采取每人轮值一周的方式,配合好该项工作的全面开展。下一步,将综合分析试点法院工作数据、实效等情况,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并在全市各县(市、区)全面铺开。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蓝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