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法院法警大队获评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一级警队”
近日,坡头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4年度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一级警队”。 坡头法院法警大队现有在编司法警察10名,聘请协警2名,其中女法警3名,平均年龄为36岁。法警大队紧紧围绕法院全局工作,以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出色完成了各项警务保障任务。一是高标准强素质,全力建设一流警队。坡头法院配齐配强法警大队领导班子,把年轻、有干劲的干部放到大队主要领导岗位上,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利用身边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引领干警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积极开展警务安全教育活动,强化专业技能和体能训练,每年初制定年度教育训练计划,每月进行4次以上集中训练,着力打造一支“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过硬警队,为顺利完成我院警务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增装备提战力,快速提升安保能力。加大警用装备的资金投入,根据实际需要,启用新的安检门、X光机、身份识别登记等系统,新购置单警装备10多个品种,200多件,全方位提升法警的安保押解能力;改造、加固了押解专用通道、羁押室和枪械库房,有效保障了庭审秩序良好及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在审判庭、羁押室等重要部位共安装34个监控摄像头,建立了羁押、押解、庭审全程监控系统,实现对关键部位的动态监控、远程管理,消除了安全盲点,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精组织细部署,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建立警队与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提前掌握开庭计划,及时了解庭审的相关情况,确保部署警力合理,人员到位、装备到位、保障到位,及时、准确、高效地做好审判执行的保障工作;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制定了《安保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具体安保职责。对参加开庭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严格安检,确保庭审的安全;建立值班巡庭制度,每天安排两名法警对重点敏感区域进行巡查,并将巡庭情况登记,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解决”,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与公安机关、武警部队等部门的协调力度,形成协调各方、共保安全的新局面。近五年来,该院法警大队共计出动警力1700人次,安全保卫刑事开庭 641次,押解人犯800多人次,采取司法强制措施3人,并配合市中院调警15次,确保无妨碍审判执行事件的发生。 (撰稿人:中院研究室 陈志清,根据坡头法院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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