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中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2186 文章来源:

湛江中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今年2月以来,湛江中院按照中共湛江市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从严要求和务实作风,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问题,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的始终,突出抓好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坚定理想信念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的认识。深化“四风”问题的认识,逐步认清“四风”问题的严重性和危险性,普遍认识到产生“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更加深刻理解坚持“两个务必”的时代意义。深化“两会一评”的认识,深刻认识到“两会一评”是对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的一剂良药,是对同志、对自己的真心爱护。深化群众路线的认识,深刻理解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第一政治观点,“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一刻都不能忘记的基本原则。党员干部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多了,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践行群众路线真正转化为群众理念。

二是作风纪律明显好转。湛江中院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聚焦“四风”,领导带头整改,推动作风明显转变。首先是强化了“四风”整治。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办法为切入点,集中整治“四风”问题。与去年同期相比,全院压缩会议45%、减少内部文件简报43%、减少评比表彰活动85%;查处“吃、拿、卡、要”、“庸、懒、散、拖”问题2个;调整多占办公用房517平方米;压缩“三公”经费33万元,总体下降了43%。其次是优化了司法环境。主动查处全市法院违纪党员干部11人,诫勉谈话干警19人。党员领导干部按规矩办事、用权的意识和在社会交往中的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再次是促进了社会风气好转。请客送礼、拉帮结派的现象明显减少,盲目攀比、挥霍浪费、大操大办等行为明显改观,从严、从俭、从廉意识日益增强,逐步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

三是为民司法更加务实。教育活动中,湛江中院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大力加强便民利民、司法为民工作。按照“法院唱主角”的模式,进一步加强多元化解民间纠纷、化解民间矛盾的工作机制,全市各县(市、区)在2014年新挂牌成立了“医患纠纷诉前调解中心”,为化解医患纠纷、搭建和谐医患关系探索成功路径,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全面开展创建“无诉讼社区”工作,与社区、村庄或农场联合创建工作点10个,指派50余名法官下到工作点工作,开展上门咨询、普法教育、诉前调处纠纷等送法下乡。今年以来,共开展送法下乡活动82次。突出“优秀法官工作室”效能建设,与立案、信访、诉前联调工作相结合,全市法院均设立“优秀法官工作室”,公布咨询电话、电子邮箱或个人微博、微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今年全市“法官工作室”化解“骨头案”145件。继续完善巡回庭审模式,把法庭开到了街道社区、学校企业,还开到了沙滩渔船、田间地头,开到了村口树底下、百姓屋檐前,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方便群众参加诉讼,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是规章制度更加科学。坚持治标又着眼治本相结合,立足点落实到制度的执行力和影响力上。建立健全了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和党组织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党组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完善院党组会工作报告制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了权力运行和监督制度。结合新形势,建立和完善党务、干部选拔任用和考评、案件审批、审判管理、财务后勤、述责述廉述德、司法监督等方面制度24项,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中院研究室   陈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