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法院成功运用“边控”措施促成欠债“老赖”履行义务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2021 文章来源:

赤坎法院成功运用“边控”措施促成欠债“老赖”履行义务

 

近日,赤坎区法院通过与深圳罗湖边防检查站联系协调,在深圳罗湖边防检查站的协助下,运用“边控”措施在深圳将一欠债“老赖”张某珊实施拘留,并连夜将其带回湛江,最终促成欠债“老赖”履行义务、达成执行和解。

张某珊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被赤坎区法院判令返还合伙投资款105万元给袁某燕。因其不积极履行义务,赤坎区法院于20121224根据袁某燕申请立案执行。立案后,张某珊为逃避执行而玩“失踪”。因其下落不明,且无可供执行财产,此案只能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该案的执行承办人员没有放弃查找与张某珊相关的线索,并一直保持与申请执行人的联系。最近获悉张某珊经常在广州和深圳两地出现,有可能出境前往香港。根据此线索,赤坎区法院执行局领导指示承办人在恢复执行后立即办理“边控”。8月初,该案的“边控”法律文书经省高院移交边检部门。817日下午,张某珊准备经由深圳罗湖前往香港时,当场被边检控制。张某珊被带回赤坎法院时,仍心存侥幸,以无偿还能力为由继续抵赖,后经执行法官严厉批评和耐心教育,张某珊对自己规避执行的行为表示认错,并表示可先支付20万元,其余欠款分期支付。袁某燕对此表示同意,与张某珊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撰稿人:中院研究室 陈志清,根据赤坎区法院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