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万春同志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2034 文章来源:
会上,廖万春同志表态,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重视人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一是在原领导班子打下的良好工作基础上,扎实稳妥地开展各项工作;二是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狠抓审判执行工作,抓好司法办案第一要务,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尊严;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服务湛江社会经济发展,为全市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四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五是推进司法改革,创新发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审判管理工作体制,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能力;六是严格要求自己,按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做法院干警的表率。 廖万春同志还表示,将不辜负组织和各级领导的期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团结进取、勤政廉洁、改革创新,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中院研究室 陈志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