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
我市法院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以司法为民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工作目标,扎实抓好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努力促进社会不断增加和谐因素。 自2013年12月下旬全国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湛江两级法院思想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建立机构,制定机制,多措并举“亮剑”执行:成立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梁泉同志为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整合全市精干执行力量,在全市辖区内加大对未结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精细化制定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专项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以及各种规避执行的行为,及时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将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查人找物,加大执行力度。下一步,我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充分发挥集中执行活动的辐射带动作用,统筹兼顾执行专项活动和常规性执行工作,合理配置执行资源,对尚未执结的涉民生案件以及其他案件依法及时执行,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我市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截至1月24日,我市两级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一批,执行到位标的额达1557.37万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中院研究室 李蓝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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