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光大酒精有限公司、湛江光阳贸易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会上,本案审判长宣读了关于上述两家公司合并重整的民事裁定书和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的决定书,管理人向会议报告了重整工作情况和债权审查情况。本次会议由债权人对是否成立债权人委员会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决议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并对委员会成员进行选举。 据了解,湛江光大酒精有限公司、湛江光阳贸易有限公司是湛江地区目前乙醇溶液(酒精)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最先进、产能较高的民营企业,经营范围主要为食用酒精生产、木薯及农副产品购销、桔水销售、仓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等,两家公司均由湛江光大酒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武光投资经营,法人人格、财产和债务均高度混同。由于资金链断裂,加上先进设备投入营运的效能在短时间内未能体现,生产暂处停产状态,两家公司债务危机由此出现。 根据《关于湛江光大酒精有限公司、湛江光阳贸易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审核的报告》,截至2013年12月8日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共有157户,申报债权总金额约3.82亿元。经审核,确认债权人资格151户,确认债权金额共347,945,444.97元,其中:工程款优先权8户,金额3,276,313.02元;抵(质)押债权3户,金额66,098,431.93元;税务债权2户,金额1,815,831.50元;普通债权138户,金额276,754,868.52元。 根据相关评估机构报告,截至重整受理日,两家公司资产总额约1.58亿元。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李蓝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