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整与清算两种后果的分析与说明
对破产重整与破产清算两种后果的分析与说明 各位债权人: 嘉粤集团有限公司等34家公司(以下简称重整企业)重整期限已经届满,如果本次会议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意味着重整程序终结,等待着我们的将是破产清算。为了让各位债权人充分认识重整与清算下的不同后果,理智、科学地做出决策,下面我代表管理人就重整与清算的两种后果做出分析与说明。 一、清算较重整情况下会造成一些资产损失和费用增加 1、重整情况下企业继续存续,企业原有的资质、品牌、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具有价值;清算情况下企业将关闭注销,原有无形资产价值归零。重整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约1.72亿元,按资产变现值与评估值比例折算损失约1.21亿元。 2、重整情况下员工与企业劳动关系存续,不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费用;清算情况下要解除员工劳动关系,需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初步估算约需0.2亿元。 3、重整情况下不需支付拍卖佣金、房地产过户税费;清算情况下需支付上述费用。以资产总体变现35亿元计,初步估算拍卖佣金约0.29亿元,房地产过户税费约2.7亿元。 4、进入清算,财产维护、管理难度加大,保管费用增加,加上时间延后产生的不可预见费用,初步估算约0.5亿元。 综上,假设在资产变现值相同的情况下,清算较重整将额外损失约4.9亿元,按重整计划草案计算普通债权清偿率的基数,普通债权清偿率将可能降至零。 二、进入清算,债权人受偿的时间将会大大延后 若重整不成转入清算,资产变现要经过拍卖程序,重整企业资产量庞大,全部拍卖成交需要很长一个过程,债权获得清偿的时间又将会大大延后。 三、进入清算,产生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若重整不成转入清算,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购房业主交楼、办证等时间的进一步延后都会催生新的不稳定因素。 以上是假定市场环境基本稳定情况下的分析,不考虑国家宏观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与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的情况,谨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