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法院裁判文书附录法律条文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1799 文章来源:

案子依法判了,但是当事人由于不清楚法律文书中援引的法律条文依据而继续“缠诉”的情况并不少见。如何让官司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让当事人更加直观了解法院裁判依据,湛江法院出招革新:裁判文书附录法律条文,努力使当事人收到裁判文书后心服口服,服判息诉。

裁判文书有其固定格式,但并未将法律条文的援引作硬性要求,常规的做法是在引用相关法律时,写明某条某款即可。因此,传统的做法会让当事人在法律查询方面耗费不必要的时间、精力和财力。

为更高质量地实现司法便民,更高层次地促进司法公开,树立司法公信,湛江中院出台《关于裁判文书后附录法律条文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功能。《规定》要求,我市法院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等各类法律文书(含原本、正副本)均须另页附录案件裁判适用的法律条文,所引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依据在附页中注明,附录的法律条文按裁判文书中引用的顺序排列。

援引法律依据的悉数列明,强化了裁判文书如下功能:一是便民功能,当事人查阅和了解裁判依据更加直接和方便;二是说理功能,裁判依据被详细获知,一方面可以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另一方面可以促进法官司法能力的提高;三是普法宣传功能,案件是什么、怎么判、为什么,能让当事人及群众一目了然。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蓝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