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1884 文章来源:
7月4日下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在市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湛江中院班子成员、专职审委、部分庭室领导和市检察院班子成员、专职检委、部门正职参加了会议。本次联席会议就《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工作协调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讨论并现场签发,深入交流了审判、检察工作意见。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梁泉在会上宣读了《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工作协调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就两院加强工作协调的指导思想,建立院、部门两级工作协调机制,两院协调工作的范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两院就相关规定进行了充分讨论,《意见》修订后经全体通过,敖广恩院长和黄黎明检察长分别签字。这标志着两院正式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今后将更加紧密地加强沟通合作,更好地推进我市司法机制的高效运行。 两院随后在业务方面展开了深入探讨,双方就如何把好案件质量关,避免冤假错案,进一步提升公正与效率,推动两院工作科学发展等内容具体交换了意见,并相互提出了改进建议。在总结发言中,市检察院黄黎明检察长指出:两院在原来合作比较好的基础上,通过今天的平台上了新起点,合作机制以后必将更加完善。监督制约与支持配合并不矛盾,两院的目标是一致的,而且检察院负有双重职责,两院只有不回避问题,正视解决问题,才能更好地维护和促进司法形象。中院敖广恩院长指出:此次联席会议效果良好,是两院工作的首创,值得肯定。两院工作职责不同,但目标一致,对检察院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中院将认真研究加以整改,希望两院今后多联系、多沟通、多完善,特别在新刑诉法、民诉法颁布后,更应加强配合和监督,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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