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城乡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简介

更新时间:2015-08-30 已浏览:3613 文章来源:

湛江市城乡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简介

 

    嘉粤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现对湛江市城乡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城乡公司)破产重整项目进行公开选定投资人,欢迎投资人参与本项目投资。

一、项目名称:

湛江市城乡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                 

二、项目概述:

(一)企业基本情况

湛江市城乡建设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440804000002389;设立时间:1985212日;企业住所: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嘉兴公寓A201房;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现股东结构为:嘉粤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80%朱晁慷出资600万元,占20%;法定代表人:朱晁慷;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商品房出售、出租;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国家三级资质;员工人数:34人。

城乡公司开发的楼盘包括:湛江市坡头区的汇景雅居和吴川市汇景蓝湾。

1汇景雅居楼盘位于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项目开工日期:2010328,交房日期:20111230。项目土地面积11284.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309.07平方米,可售面积45743.08平方米。楼盘共分为5幢,其中A幢层高26层,面积9456.86平方米B幢层高24层,面积9726.33平方米C幢层高26平方米,层高26层,面积10453.96平方米D幢层高26层,面积9396.84平方米E幢层高18层,面积6709.09平方米。管理人不确认的以物抵债住房14套、车位85个。其余房产已销售完毕。

2、汇景蓝湾楼盘位于吴川市海滨街道海港大道西面,项目开工日期:2010101,交房日期:2013101。项目土地面积34389.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8896.40平方米,可售面积274665.86平方米。楼盘共分为5幢,其中1幢层高32层,建筑面积106010.10平方米2幢层高32层,3幢、4幢、5幢层高均为30层,2幢至5幢总建筑面积222886.30平方米。楼盘可售商品房3379套,商铺725间,负一层小车位207个,负二层车位742个。已售商品房1710套,已收诚意金(未签合同)51套,管理人不确认的以物抵债住房955套,未售住房663套;已售商铺155间,管理人不确认的以物抵债商铺364间;管理人不确认的以物抵债负一层车位52个;管理人不确认的以物抵债负二层车位41个。汇景蓝湾尚未完工。

(二)主要资产

公司主要资产为湛江市坡头区的汇景雅居未售商品房、吴川市汇景蓝湾未售商品房,以及小量土地和其他资产。

1、汇景雅居管理人不确认的以物抵债住房14套、以物抵债车位85个。

2、汇景蓝湾管理人不确认的以物抵债住房955套,未售住房663套;未售商铺206间,管理人不确认的以物抵债商铺364间;未售负一层车位155个,管理人不确认的以物抵债负一层车位52个,未售负二层车位701个,管理人不确认的以物抵债负二层车位41个。

3、土地使用权,具体包括:

1)官渡镇西堤土地:由25块面积为84平方米的农村宅基地组成。城乡公司反映,该土地为城乡公司改制时承接的原公司资产,未能取得土地使用证。

2)坡头区南调路南侧、保险公司南侧土地,面积498.05平方米,证号湛国用(2010)第00080号。企业反映已于201210月转让给个人陈亚平(非债权人),企业未提供转让协议,也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土地使用证已被拿走。经向国土局相关部门查询,该土地目前仍登记在城乡公司名下。

3)坡头区灯塔路西侧土地,面积182平方米,土地证号:湛国用(2009)第00430号,为20099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4)坡头区灯塔路西侧土地,土地面积70平方米,土地证号:湛国用(2009)第00432号,为20099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5)坡头区灯塔路西侧土地,土地面积55平方米,土地证号:湛国用(2009)第00433号,为20099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6)坡头区灯塔路西侧土地,土地面积55平方米,土地证号:湛国用(2009)第00431号,为20099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三)资产评估情况

资产评估值为62263万元,包括:重整范围以外的应收款项56.70万元,完工情况下的房地产69205.93万元 ,机器设备及车辆28.98万元,土地使用权748.03万元;押金38.69万元,未完工程预计需投入资金7738万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1、根据债务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城乡公司有2.27亿元销售房款未存入城乡公司账户,未入账反映,相关税费未缴交的责任由城乡公司承担。

2、根据债务人提供的资料显示,城乡公司汇景雅居项目管理人不确认的以物抵债金额1,766.77万元,其中:以14套商品房抵债涉及金额727.77万元;以85个车位抵债涉及金额1,039万元;城乡公司汇景蓝湾项目管理人不确认的以物抵债金额7.11亿元,其中:以955套商品房抵债金额3.70亿元、以364个商铺抵债金额3.26亿元、以负一层52个车位抵债金额821.6万元、以负二层41个车位抵债金额620.8万元。

债务人上述以物抵债行为实质是个别清偿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管理人有权撤销该部分以物抵债行为。但是,部分以物抵债的债权人至今未申报债权,主张物权,其中:吴川汇景蓝湾以物抵债未申报债权金额约为4亿元,坡头汇景雅居以物抵债未申报债权金额1767万元,该部分未申报的债权可能会引发诉讼。

3、目前,汇景蓝湾楼盘已全部封顶,外墙装修基本完成,进入水电安装、电梯安装、门窗安装和配套设施建设阶段。完成后期工程预计尚需投入约7738万元。

4、汇景雅居和汇景蓝湾均存在已售楼房未开具发票、未办房产证等遗留事项,相关义务由新的投资者承担。

5城乡公司资产评估值中未包括已销售未足额收款的房产。根据债务人提供的资料显示,汇景雅居已销售未足额收款金额为1229万元,汇景蓝湾已销售未足额收款金额为6084万元,两项合计销售应收款为7313元,相关的税费也未计缴。相应的权利义务一并由重整后的企业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