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粤集团34家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2846 文章来源:

 

 

 

 

2013619,广东嘉粤集团有限公司等34家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湛江海滨宾馆召开,标志着该案的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广东嘉粤集团重整案件是全国标的额最大的重整案件之一,该案涉及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金额特别巨大,对湛江金融、房地产、酒店等行业发展有着深刻影响,直接关系到地方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大局。湛江市委、市政府及湛江中级法院高度重视案件办理情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有力地推动了重整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广东嘉粤集团等34家公司为关联公司,均由其法定代表人朱兴明先生实际控制,嘉粤集团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酒店管理与经营、生产销售建筑材料、融资担保等,拥有房地产开发装饰承包一级资质,注册资本合计为9.311亿元,目前有员工约3150人。

近年来,广东嘉粤集团由于房地产业务扩张过快,企业资金、人才储备不足,项目投资失误,加之大举向民间高息融资,使企业不堪重负。去年十一月份,嘉粤集团资金链断裂,爆发债务危机,众多债权人纷纷上门追债,集团经营业务普遍受到影响,主要负责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广大职工人心惶惶,对湛江经济、社会稳定局面造成不利影响。

20121121,广东嘉粤集团及其关联企业等34家公司共同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湛江中院)申请破产重整,湛江中院根据其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于20121212作出[2012]湛中法民破字第3-36号民事裁定受理上述债务人重整的申请,宣告其进入重整程序,并于同日作出[2012]湛中法民破字第3-1号至36-1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国邦、广东粤海律师事务所和广东中正、广东千福田、湛江市粤西、湛江市信达等六家中介机构共同组成管理人,同时指定广东国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文律师担任管理人的负责人。管理人经过6个月来的辛勤工作,基本理清了34家重整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3515止,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共计571户,减除撤销申报后,债权申报399户,申报债权总金额139.62亿元。经审核,共核减债权78.44亿元,确认债权人资格333户,确认债权金额为61.19亿元。

根据相关审计报告,截至重整受理日,嘉粤集团资产总额约57.89亿元,负债约70.35亿元。经汇总评估结果,嘉粤集团资产评估总值共计49.53亿元。

经统计,应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申报人共385户,实际到会的债权申报人共307户,债务人主要股东、债务人职工和工会代表均已到会。会上,湛江中院依法指定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管理人向会议报告了重整工作情况,并阐述了34家公司合并重整的意见。

通讯员:叶辉  李蓝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