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法院深化司法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法院公信力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1621 文章来源:

今年以来,赤坎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若干意见》、《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及上级法院相关意见要求,把深化司法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力在建构组织、前移服务、完善规范、加强监督上下功夫,促使司法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法院公信力不断得到提升。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全面部署,营造司法公开氛围。强化组织合力,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把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摆上法院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司法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目标任务及阶段实施措施。拓宽活动载体,紧紧围绕市中院“推进司法公开活动年”的部署安排,将开展年度主题教育、机关作风整治年活动及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狠抓“五好”党支部建设等内容纳入司法公开工作范畴,使公开工作向广度、深度拓展。丰富公开方式,司法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司法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形式方法、工作安排,各部门精心设计切合实际、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找准开展活动的着力点,通过充实的活动内容、多样的活动形式,使司法公开工作开展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前移关口,强化立案信访公开。加强“两个窗口文明”建设,在立案庭设置便民服务窗口,推行收案登记、审批、收费、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一站式”办公,设置便民导诉台和咨询台,由专职人员向来诉来访群众提供各类常用书状格式样本、诉讼指南、温馨提示等,让当事人了解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收费标准、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和执行风险等内容。深化巡回审判工作,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到校园、社区开庭审理案件,方便群众诉讼,增强审判透明度;根据案件性质及自愿原则,由当事人自主选择庭审地点、开庭时间、公开审理等内容,积极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完善诉前联调机制,建立人民调解员信息表,将调解员信息在信访大厅公开栏上公开,供当事人选择自己满意的调解员;对属于联调范围的纠纷,在立案前向当事人解释案情,告知诉讼风险,释明人民调解的功能、作用、优势等,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三是规范运作,加强审判流程公开。狠抓庭审规范化,加大阳光审判的力度,案件立案、分案、排期、送达、审判、结案、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审判信息都按要求录入法院综合信息系统,方便案件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和对外公布。加强案件辨法析理,在裁判文书送达时,由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重点解释经庭审查明的事实、认定的证据、采信证据的理由以及裁判的法律依据,并主动征询当事人对判决有无疑问,对于当事人就判决内容提出的疑问,耐心进行解释,特别是抓住诉讼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说理,促使当事人真正理解和认同法律裁判。今年1-10月,该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0.58%,同比上升4.95%实行刑事案件量刑公开,全面落实“一案一表制度”,逐步拓宽量刑适用范围,提高非常见罪名量刑适用率;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允许并组织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就量刑问题发表量刑意见;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

四是落实制度,推进执行信息公开。严格贯彻执行制度,全面落实“执行日志”制度,对执行过程中的通知、传票、财产申报、查封、扣押、评估、拍卖、交付等环节进行详细记录,以便执行权益人信息查询;严格执行“四查一告知”制度,要求执行人员将查房、车辆、存款、土地使用权等情况主动向当事人告知,并反馈执行案件承办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执行案件评估、拍卖机构遴选办法》、《执行案件摇号选定评估拍卖机构规则》,推行公开摇号选定评估、拍卖机构;认真做好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将案件信息从立案到结案的每一步骤、程序、措施都录入最高法院执行信息案件平台,供当事人上网查询。强化能动执行工作,向当事人公布执行人员联系方式,方便当事人举报执行线索;深化主动执行工作,在裁判文书送达时就主动告知当事人是否同意主动执行;强化强制执行举措,重点对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行为采取网上曝光、限制出境等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今年1-10月,该院实际执行率为92.43%,同比上升7.89%,执行标的到位率99.51%,同比上升77.38%

五是强化监督,保障司法公开效果。强化内部监督,健全法官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将省法院设定的二十九项考核指标纳入重点考核范围;注重从收案数、结案数、判决数、调解率、信访投诉率、结案均衡度、服判息诉等方面,强化对干警和业务庭审判执行工作效能情况通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庭室和干警年度评先评优和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发挥审判管理办公室作用,强化对立案、开庭、裁判、执行等各个流程节点的监控,促进审判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和质量效率意识。强化人大监督,实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法院审判的重大案件和社会关注的案件;严格按照人大的决议和审议意见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督办的案件和代表关注的案件;设立人大、政协联络办公室,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沟通联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观摩、重案调解、听取释法答疑、征求意见等,自觉接受监督。强化社会监督,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范围, 一审案件陪审率达82.38%;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以公开栏、数字法庭、法院微博、开展法院开放日、开通民意沟通邮箱、设置民意沟通信箱等方式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视监督员作用的发挥,定期邀请13名特邀执法监督员开展座谈,认真听取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学习领会郑鄂院长提出的司法宣传就是“隐性司法”深刻内涵,由研究室负责挖掘法院工作动态、案情审理、先进人物等素材,加强与媒体沟通联络,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知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