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刊登《广东湛江市多举措开展司法便民实践调研》(组稿)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1836 文章来源:

新华社内参27期刊登《广东湛江市多举措开展司法便民实践调研》(组稿),该文得到湛江市委书记刘小华的批示肯定,并批转《湛江日报》1010日全文转载刊发。当日下午,湛江中院召开党组会,专门学习该文。同时,中院下发通知,要求中院各部门及基层法院认真组织学习,在全市法院迅速掀起了学习热潮。

广东湛江市多举措开展司法便民实践调研》(组稿)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分以《司法维稳成为湛江消弭社会诉求常态》为题,文中指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早已成为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主题,但现实的大量上访案件何以化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思想症结是什么,记者近期在基层做深入调研时发现,广东省湛江在全市两级法院推行的司法便民活动为这种“社会痼疾”找到了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解决手段,不仅在“案结事了”的法律效果上着力,更是在“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上提升,同时兼顾到了便民利民的人文关怀。文中通过便民举措让群众打官司“不再麻烦”和一个“诚”字化解千千结得出结论,通过司法化解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这在湛江已成为常态。

下部分以《内生变革力量推动司法实践便民化》为题,文中指出,无论是党的十六大关于“以人为本”政治理念的提出,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司法便民”实践活动,无一不透露出这样一个清晰的信息:中国的法治进程已从“逐步完善”迈向“总体成熟”的崭新时期,司法便民的创新实践已迫在眉睫。文中通过创新司法实践的核心是便民利民和“低成本、高效率”是创新司法实践的方向,充分肯定了“湛江经验”。该文中,广东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鄂在谈到湛江的司法创新实践时说:“湛江开展的司法便民活动贵在与实际需要结合的比较密切,其特点比较突出,一是形式多、载体新、方法活;二是群众喜闻乐见、诉讼成本低廉;三是兼顾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体现了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

敖广恩院长在党组会上要求:第一,深刻认识学习广东湛江市多举措开展司法便民实践调研》(组稿)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文章总结我市法院司法便民工作的新观点、新做法;第二,以学习该文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及法院制度建设为抓手,打造一支形象好、作风正、业绩佳、人民满意的湛江法官队伍;第三,要把学习广东湛江市多举措开展司法便民实践调研》(组稿)纳入到“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当中,体现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当中,落实到履行人民法院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工作实践当中,转化为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改革创新、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要在具体案件落实司法便民、体现司法为民,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为推进湛江大工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