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慎防不法分子以法院传票名义实施电话诈骗的声明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1687 文章来源:
近期,社会上有不法分子假借法院名义,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向市民或单位发送虚假信息实施诈骗活动。为此,我院声明如下: 一、法院传票等法律文书以专人送达或专递邮寄送达方式送出。在文书期限届满后需电话确认或有特殊情况需电话通知的,法院工作人员会在电话中明确告知文书送达的时间、地点、案号等信息。我市法院尚未开通电话留言或转人工台服务。 二、法院通知缴费前提是被通知人与法院办理的案件有关联,缴费手续须到法院立案大厅或有关业务庭直接办理。 三、在收到以法院名义发出的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如不能确认真伪时,请致电有关法院查询。在收到虚假通知时,请告知有关法院或报警。市中级法院立案庭电话:(0759)3186231。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