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取得成效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1923 文章来源:

湛江两级法院2010101日开始试行量刑规范工作至今,对刑事案件适用量刑审理程序和规范化的量刑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具体做法是:

一、 案件审理的基本情况

20101011231,全市两级法院共试行量刑规范化的刑事案件总数为413宗,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334宗,法院采纳量刑建议的有321宗,采纳率为9611%;

2011年全市两级法院总共试行量刑规范化的案件为1840宗,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的有1569宗,法院采纳量刑建议的有1337宗,采纳率为8522%;

2012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新收刑事案件1833宗,新结刑事案件1500宗,其中试行量刑规范化案件为1345宗,已审结1103宗;在上述案件中,适用独立量刑程序的有802宗,检察机关书面提出量刑建议的有650宗,开庭时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的有14宗,合计664宗;法院采纳量刑建议的有569宗,采纳率为857%;法院在裁判文书中对量刑建议的采纳情况进行论述说理的有581宗,占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案件数的8938%。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进展顺利。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精心组织领导,循序渐进地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按照上级法院有关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的要求,自2010101起,湛江两级法院把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列入院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确保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湛江两级法院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贯彻执行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请示汇报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充分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优势,统一各方思想认识,并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和配合,力争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2、开展学习培训,召开研讨会,正确理解和掌握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20109月,中院指派刑一庭郑军庭长、刑三庭李非白庭长参加了最高法院在法官学院举办的量刑规范化培训班;同年10月,中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刑事法官以及审委委员参加了全省法院量刑规范化培训班;201132,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研讨会,各基层法院对本院量刑规范化改革试行开展的情况、取得的成效、典型案例、经验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总结,中院指定专人对各基层法院提供的典型案例进行了点评,使全市两级法院对量刑规范化改革有了进一步的认识。41,省法院洪适权副院长一行到我市调研两级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情况,两级法院部分刑庭就目前开展量刑规范化情况及存在问题作了简要汇报。洪适权副院长充分肯定湛江法院量刑正常化工作,认为湛江中院对该项工作抓得早、抓得紧,成效显著。428,由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牵头,召开了两级检察院、法院主管领导、公诉科正、副科长,刑庭正、副庭长参加的关于量刑建议、量刑规范化和庭审规范化问题座谈会。座谈会总结了当前检、法两家开展量刑建议和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基本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协商检、法两家加强配合、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的机制和途径,会后已形成纪要下发以指导量刑规范化和庭审工作。2012329,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阶段性总结会,全市十个基层法院就如何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广泛交流了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自2010101以来,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我市两级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量刑更加公正、均衡,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量刑规范化,规范了量刑方法,明确了量刑步骤,统一了量刑情节的适用标准,使法官在量刑时有了明确、具体的依据,最大限度地统一了法律适用标准。例如遂溪法院采用一案一表的方式,用量化的方法,对量刑起点、基准刑、以及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比例分别填写,这种量化的方式得出的结果更为准确,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量刑均衡,避免了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同案不同判”的情况,案件的质量切实得到了提高。

2)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增强了司法公信力。量刑规范化改革为量刑的合理、公开提供了相对较为明确的指导,控辩双方均有权提出量刑建议、意见,被害人的意见也有机会得到充分表达,量刑过程得以公开化、透明化,增加了判决的公信力,也有效预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实现阳光审判、透明司法,促进公正廉洁办案。

3)服判息诉效果明显,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量刑规范化改革后,由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量刑步骤明确,量刑过程规范,司法公正展现为看得见的公正,切实提高了当事人对判决的接受程度,试行案件的上诉率、被发改率、上访率普遍有所下降。此外,通过释明赔偿情节,促使有赔偿能力的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撤率明显上升。

三、对策和建议

1、加强沟通、协调,稳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量刑规范化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必须不断加强法、检、公、司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切实解决量刑建议越位和缺位等方面的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讨论对策和建议,进而又好又快地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进程。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方面宣传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发挥量刑规范化的社会作用和法律作用,既能促使罪犯服判息诉,也能促进司法工作的透明化和公正化。另一方面通过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解决量刑规范化工作中问题的能力。

3、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开展量刑判例指导。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发布指导性案例对各类典型案件进行指导,统一裁判标准,以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