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中级法院创新“书记项目”狠抓基层党建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1879 文章来源:

为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湛江法院系统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度,近日,湛江中院创新“书记项目”,试行“三联三化三满意”工作模式,狠抓基层党建工作。

党建“三联三化三满意”工作模式,是根据《广东法院实施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工作方案》要求和湛江市直属工委《关于在“基层组织建设年”中开展十项活动的意见》精神,并结合全市法院党建工作实际提出的。即“三联”:市委组织部门与市中院联合发文共同推进全市法院党建、上下两级法院联动抓好党建、法院党组与同级党委党建部门联手抓机关党建;“三化”:实现系统党建科学、双重管理精细化、党建目标标准化;“三满意”:让上级党委满意、让党员满意、让群众满意。

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并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全市法院实施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要求各基层法院党组书记在抓好统一的“三联三化”党建工作模式的同时,针对本单位工作特点和党建工作弱项,确定一个具体的工作亮点作为“书记项目”及目标,如徐闻法院“廉政标兵党员示范岗”、坡头法院“无诉讼社区党员服务岗”、雷州法院“文化建设党员示范点等。把“书记项目”作为“主业”来抓,亲自谋划、亲自推进、现场指导,建立“书记抓、抓书记”的基层党建责任制。

此外,《方案》还明确要求:深化理论学习,提升党员干警的政治素养;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三联三化”党建模式;推进创先争优,提升满意程度。从思想源头解决为什么入党、为谁掌权、为谁服务、为什么当法官等问题。具体措施是:

一是搞好“上下”联动——加强同党委组织部门和上级法院联系,联手发文共抓党建,实现法院党建工作“权威化”,让党委满意;

二是搞好“内内”联动——加强支委与党员的联系,开展党性修养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带头践行科学发展观,实现法院党建工作“人性化”,让党员满意。

三是搞好“内外”联动——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教育,创新机制建,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岗”便民作用,实现党建工作“亲民化”,让群众满意。

 

    (湛江中院政治处供稿;编辑:王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