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大原副主任朱育英涉嫌受贿、行贿一案庭审湛江中院、广铁中院两地法警协同执法效果好
近日,我院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涉嫌受贿、行贿一案。该案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文表同志担任审判长。我院法警支队、广铁中院法警支队在省高院法警总队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共同参与了该案的庭审警务保障工作。 由于该案案情重大,被告人身份特殊,社会关注度高,受领任务后,我院唐文表副院长迅速作出指示,要求法警支队抓紧制定出严谨的庭审警务保障方案。在异地开庭,执行警务保障任务面临几大难题:一是在押解阶段,广州地区路况复杂且交通繁忙,我院法警对路况不熟。二是在庭审阶段,陌生的执法环境中,安全漏洞很难被及时发现并补上。三是在午间休庭阶段,来回押解被告人既拖延了庭审进度,也增加了安全隐患。 为切实做好异地开庭警务保障工作,我院法警支队向省高院法警总队详细汇报了工作的准备情况及遇到的问题,总队领导对此十分重视。沈国强总队长要求支队执行警务保障任务时务必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听从指挥,谨慎应对,确保庭审安全、有序进行。经省法院法警总队警务指挥室李广生主任的协调和调警,确定该案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大审判庭进行审理,并在省法院法警总队和广铁中院法警支队中抽调部分警力对庭审警务保障工作进行支援。经过充分沟通,我院和广铁中院在工作方法上取得了共识,并在省法院法警总队的统一指挥、协调下,确定了庭审警务保障工作方案:我院唐文表副院长担任庭审现场总指挥,我院法警支队梁生支队长担任警务保障负责人,我院法警负责押解、值庭工作,省院法警总队安排警力予以协助;广铁中院法警负责审判庭安检和外围警戒工作;午间休庭期间不再来回押解,被告人暂押在广铁中院羁押室。 庭审当天,参与本次警务保障任务的全体警务人员全副武装,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正式开始执行任务。负责押解任务的两个分组,在省法院法警总队两名同志的指引下,分赴广东省看守所和广州市第一看守所提押,并于庭审开始前将该案两名被告人安全、顺利地押解到庭。负责审判庭安检和外围警戒工作的分组,在庭审开始前对庭内环境和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严格的安全检查,排除了一切可能影响到庭审进程和安全的因素。对进入审判庭的旁听人员,一律采取严格的安检措施,利用金属检测门、手持金属探测器等高科技手段,把各种尖锐器具、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液体等危害庭审安全或其他违反法庭管理规定的物品拒之门外。在庭审阶段,负责值庭和看守的法警,全程保持高度警惕,严密监视着被告人及旁听人员的一举一动,防止出现危及审判人员、公诉人员、被告人及辩护人人身安全的过激行为。期间,省法院法警总队黄华辉副政委和李广生主任还亲临庭审现场,对该案的警务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为执行本次任务的全体法警打气鼓劲。在湛江、广州两地法警共同打造的安全屏障下,该案成功庭审完毕。 这是我院法警支队建队以来首次协同兄弟法院法警支队实施异地开庭警务保障工作。任务的成功执行,标志了我市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规范化活动进入制度完善阶段,我院法警支队已建立起跨地域协同执行庭审警务保障任务的标准化模式。 (根据法警支队材料整理 编辑:庞书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