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督查工作成绩突出获市委表彰
我院因督查工作成绩突出,于近日被市委评为“全市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吴志勇同志被评为“全市党委系统优秀督查工作者”。 近年来,我院把督查工作作为新时期下司法为民、关注民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从强化大局意识入手,积极探索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督查工作的新机制,初步形成了“着力抓好个案(事项)的督查清理,重点完善督查工作制度,促进督查工作良性循环”的工作新局面。2011年以来,我院共督查督办各类案件(事项)68件,目前已办结66件,其余2件尚在审理执行中,按时保质的完成了督查督办工作,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领导重视。我院党组始终把督查督办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等事项,认真研究,采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交办的督办案件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督查督办等措施,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的调查、处理、结案、审核、上报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一抓到底,确保督察督办工作一一落到实处。 二是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在中院的督促和协调下,全市法院都制定了督查督办工作规范,设置了相应的督查工作机构,配备了专职的督查督办工作人员,建立完善了督查督办工作网络。 三是创新工作思路。我院积极探索督查督办工作新方法、新思路,对来访来诉群众实行导诉、接访、处理、督查“一条龙”便民服务,开通了便民“绿色通道”,使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反馈到督查督办工作中,将被动督查变为主动督查。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有关机关及其领导或上级法院及其领导关注的案件,由督查室统一跟踪督办及答复。 四是狠抓督查工作各个环节。首先抓好督查立项。及时确定承办单位、包案领导、案件承办人和办理时限,及时立项。其次抓好督办。对于督办案件以及督查事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多管齐下,确保督查事项和案件优先安排,优先办理,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再次抓好反馈。及时向反映人联系沟通,做好判后答疑等协调工作。再其次抓好答复工作。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的原则,做好案件办理的答复工作。最后抓好责任落实。将督查事项和案件办理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对案件办理情况实行“三报一考”,即办理结果专报、答复情况汇报、不定期催办通报和年度总结考评,促进办理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责任编辑:陈志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