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12)

更新时间:2015-08-30 已浏览:3445 文章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我中心受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委托,以拍卖方式转让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PGZ2012001

2、土地位置:湛江市人民大道北3

3、土地面积:284520平方米

4土地使用类型:划拨

5、土地证载用途:工业用地

(二)拍卖起叫价及竞买保证金

1、拍卖起叫价:人民币(大写) 贰亿捌仟伍佰叁拾柒万叁仟陆佰元整(¥285,373,600.00)。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贰仟捌佰万元整28,000,000.00)。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自动转为定金。

3、本宗土地设交易底价。

(三)交易条件

1)拍卖的土地不含地上所有房屋(注:地上所有房屋已被另案裁定抵债)。

2)竞买人(申请执行人除外)应在拍卖会3日前将保证金直接汇入市中院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7日内将拍卖款直接汇入市中院账户。

4)拍卖成交后,市中院只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不负责办理过户、不负责清场,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工作由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转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转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228日至20123910止,到交易中心获取拍卖转让文件。2012229日下午3正,交易中心将组织竞买人到地块现场勘看。

六、竞买人须在201239 日上午10前到交易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经审核符合竞投资格,并已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竞买。

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235日上午9前汇到市中院的账户。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39日上午10在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六楼拍卖大厅举办。

九、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广东省湛江市商业银行东园支行

账号:500008086609025

 

 

 

    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6号湛江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联系电话: 33991933377383

人: 敏、李娜娜

市中院监督电话:07593186203                                            

 

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O一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