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我中心受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委托,以拍卖方式转让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PGZ2012001 2、土地位置:湛江市人民大道北3号 3、土地面积:284520平方米 4、土地使用类型:划拨 5、土地证载用途:工业用地 (二)拍卖起叫价及竞买保证金 1、拍卖起叫价:人民币(大写) 贰亿捌仟伍佰叁拾柒万叁仟陆佰元整(¥285,373,600.00)。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贰仟捌佰万元整(28,000,000.00)。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自动转为定金。 3、本宗土地设交易底价。 (三)交易条件 (1)拍卖的土地不含地上所有房屋(注:地上所有房屋已被另案裁定抵债)。 (2)竞买人(申请执行人除外)应在拍卖会3日前将保证金直接汇入市中院账户。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7日内将拍卖款直接汇入市中院账户。 (4)拍卖成交后,市中院只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不负责办理过户、不负责清场,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竞买人承担。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工作由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转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转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转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2月28日至2012年3月9日10时止,到交易中心获取拍卖转让文件。2012年2月29日下午3时正,交易中心将组织竞买人到地块现场勘看。 六、竞买人须在2012年3月9 日上午10时前到交易中心办理有关手续,经审核符合竞投资格,并已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竞买。 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2年3月5日上午9时前汇到市中院的账户。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2年3月9日上午10时在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六楼拍卖大厅举办。 九、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广东省湛江市商业银行东园支行 账号:500008086609025 地 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6号湛江市国土资源局一楼 联系电话: 3399193、3377383 联 系 人:黄 敏、李娜娜 市中院监督电话:0759-3186203 湛江市土地与矿业权交易中心 二O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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