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首个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暨巡回法庭在雷州挂牌成立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2477 文章来源:

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创新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近日,湛江市首个法院派驻交警大队的调解工作点和巡回法庭——雷州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中心暨雷州市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雷州市交警大队挂牌成立。

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主要职责是依法采取现场受理、集中立案、当庭调解、即时判决等方式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其特点在于不但可以诉调对接,还可以第一时间启动财产保全,最大限度地保护事故受害者的权益。

雷州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设立充分整合了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资源,由法官、司法调解员、人民调解员常驻交警大队,提前介入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为事故纠纷当事人提供从立案、调解(审判)到给付赔偿的“一站式”司法服务,实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财产保全、先行给付、法院审理、判决执行等环节的“无缝衔接”。

雷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罗爱军主持了揭牌仪式,湛江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敖广恩,雷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庞康稳分别致辞并与雷州市市长刘耀辉一同揭牌。敖院长在致辞中,对雷州市法院走出去开庭办案服务社会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希望该院注重发挥巡回法庭作用,以最高效的联调工作机制,快速处置道路交通事故,为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 ,共同推动雷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雷州市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设立开创全市法院交通事故调解工作之先河,法院、交警、当事人“零距离”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诉讼,开辟了交通事故案件调解、诉讼、赔付的“绿色通道”,实现了交警部门行政调解与法庭司法调解的无缝式衔接,使交通事故纠纷解决更加便捷、公正、高效,对提高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结案率、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值得全市各基层法院借鉴学习。

(根据雷州法院材料整理  编辑:庞书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