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更新时间:2015-08-30 已浏览:4242 文章来源: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选定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入册的公告 为更好的适应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加强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管理,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我院决定编制新一期(2012-2013年度)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的建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入册专业机构范围:工程造价、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会计审计、拍卖、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其他类别。 入册的基本条件:遵循属地原则进行申报。各类专业机构入册的基本条件、《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入册申请表》、《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名册电子登记表》按“广东法院司法技术辅助网”(首页、工作动态栏目)或“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法院公告栏目上的摇珠公告)上公布的要求下载办理。
有意申请入册的各类专业机构,从公告之日起10日内填写入册申请书、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各一式叁份(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时,要带上原件核对;3年以上的纳税记录情况,只须提供税务局出具的证明即可)。本院全面审核后予以择优选定。
联系人及电话:蔡法官0759-3186203
魏法官0759-31863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