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信息化建设工作获得省法院表彰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2052 文章来源: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推进我省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近日,省法院做出决定,对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08工程”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我院荣立集体三等功,信息中心罗勇峰同志荣获个人三等功。

省法院信息化建设“08工程”开展以来,我院高度重视,特别是敖广恩院长到任以来,中院党组提出了“八个抓”的工作思路,其中特别提到狠抓信息化建设,将我院的信息化建设推上一个新的台阶。我院成立了“08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敖广恩院长亲任组长,主管信息化工作的黄涌副院长任副组长。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院紧紧围绕“科技服务审判”这一主题开展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果:

——全市法院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08工程”要求的各项系统建设任务。

——配置20千伏UPS,对原有机房进行扩建和升级改造,使原有机房面积增加一倍。

——按时优质完成了三、四级网络的联网工作。视频图像声音良好,自视频会议系统开通以来从未出现因设备或线路故障缺席会议的现象。

——至2011年已累计投入资金近500万,每年保证投入一定量的资金进行信息化硬件建设或升级改造,力克办公经费紧缺的困难,保证干警人手一台电脑,并投入资金60余万对100多台电脑进行升级换代,保证省法院综合业务系统的全面上线运行。

——专门成立信息中心,招录3名专业技术人员为信息化建设工作和日常的管理维护提供有效的技术保障。

——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实现立案、审判全部业务流程网络化,公文收、发、批、转全部在网上进行,基本实现“常规办公无纸化,审判记录无笔化,流程监控自动化,档案管理电子化”的工作目标。

——严格保密要求,定期安全检查,制定《涉密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湛江中院计算机及网络管理规定》等多项规章制定,对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存储设备的采购、保管、维修,局域网的管理等等均做出具体规定。

罗勇峰同志作为我院“08工程”主要技术负责人,在信息化建设工作岗位上工作了十余年,他热爱本职工作,在我市法院“08工程”的各项工作中,积极配合省法院的各项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组织、协调三级法院之间、以及法院和承建商之间的关系,攻克技术难关,先后完成了我市法院视频会议统建工作,使得全市法院视频会议系统顺利安装调试完毕;完成了本院局域网的IP地址转换以及与省网的并网工作;完成了10个基层法院和23个基层法庭的联网测试,使得我市法院三、四级联网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在《综合业务系统》推广过程中,对我院一百多台电脑进行了系统升级,完成了有关控件的安装工作。安排专人跟踪软件试用情况,提出了软件存在的问题或需要改进的地方70余处。为软件的推广使用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组织本院和基层法院进行10余次系统使用培训。罗勇峰同志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为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省法院指出,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向继续深入推进我省法院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广东法院综合业务系统”的推广应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以管理为目标,促进信息化与法院各项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信息资源的效益最大化,推动司法行为规范化,促进法院管理模式的变革,实现我省法院信息化建设“赶上并领先”的排头兵目标,为全省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以及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