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法院举行巡回法庭揭牌仪式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2500 文章来源:

 

 

77上午,赤坎法院举行了全市首个巡回法庭揭牌仪式,这标志着案件审理的“绿色通道”顺利开通,体现了法院“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工作宗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敖广恩,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黄祖华出席了揭牌仪式并为巡回法庭揭牌。

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旺志参加了揭牌仪式并代表中院党组对此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立足现有司法资源、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重要途径。大力推进基层法院巡回法庭建设,全面提高巡回审判工作效率,对于方便群众诉讼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通过巡回审判,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快捷有效地处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最大限度地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以及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二是坚持为大局服务的具体实践。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人民法院的历史责任和实现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建立巡回审判制度,一方面能够着力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切实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增强了审判工作的辐射效应,积极推进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切入点。大力推广巡回审判,建立田头法庭、船头法庭、大树法庭,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有效地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工作的人文关怀,也是新时期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群众、方便群众和服务群众精神的具体体现。

吕旺志副院长还就如何进一步推进巡回审判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要加强巡回审判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追求巡回审判的高质量和高效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问题。巡回法庭要主动消除当事人对抗心理,针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应做好应急预案,维护巡回审判的顺利进行。同时要注重发挥以案施教、法制宣传的社会功能,凸显司法为民、司法效益的价值追求。二是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巡回法庭的人员编制,着力解决巡回法庭的物质装备和经费保障问题,确保巡回法庭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要搭建巡回法庭与人民调解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基层司法所等基层组织的沟通平台,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切实增强巡回审判的针对性。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司法原则,最大限度地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