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张智敏同志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
张智敏同志现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原系民三庭副庭长,2009年度荣立个人一等功,2007、2008年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二等功,2009年6月被评为“湛江市人民满意公务员”。在金融危机中的社会背景下,他能动司法,以大局为重,为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为树立人民法官求真务实、弘扬正义的良好形象做出了积极表率。张智敏同志积淀了丰富的办案经验,锻炼出准确的办案思维,是一位典型的专业型法官。 张智敏同志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服务宗旨。2007年,张智敏同志又快又稳地办结彭桂发等涉黑案件;2008年,广东中谷糖业系列案件涉案的标的额逾10亿元,相关案件超过200宗,张智敏同志主办了其中3宗焦点案件,同时被指定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两级法院受理的140多宗系列案件的办理工作;2009年迅速灵活处理了中谷系列案件,成功化解了富虹系列案件的尖锐矛盾,全年结案62宗,结案率达100%,超额完成任务,全年没有超审限案件和发回重审案件;2010年,办理民事案件22宗,调往执行二庭任庭长后办结执行审查案件5宗,结案率均为100%。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李蓝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