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张智敏同志荣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2237 文章来源:

625,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干警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对全国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进行了表彰,我院张智敏同志获得“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了表彰大会并讲话,他指出新时期涌现出来新模范,是全国政法系统千百万模范的代表,集中体现了我们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听党指挥、服务人民、秉公执法、开拓创新的崇高品格,恪尽职守、忘我奉献、不怕牺牲、勇往直前的优良作风。

张智敏同志现任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原系民三庭副庭长,2009年度荣立个人一等功,20072008年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二等功,20096月被评为“湛江市人民满意公务员”。在金融危机中的社会背景下,他能动司法,以大局为重,为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为树立人民法官求真务实、弘扬正义的良好形象做出了积极表率。张智敏同志积淀了丰富的办案经验,锻炼出准确的办案思维,是一位典型的专业型法官。

张智敏同志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服务宗旨。2007年,张智敏同志又快又稳地办结彭桂发等涉黑案件;2008年,广东中谷糖业系列案件涉案的标的额逾10亿元,相关案件超过200宗,张智敏同志主办了其中3宗焦点案件,同时被指定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两级法院受理的140多宗系列案件的办理工作;2009年迅速灵活处理了中谷系列案件,成功化解了富虹系列案件的尖锐矛盾,全年结案62宗,结案率达100%,超额完成任务,全年没有超审限案件和发回重审案件;2010年,办理民事案件22宗,调往执行二庭任庭长后办结执行审查案件5宗,结案率均为100%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李蓝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