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谷”系列破产重案宣传工作获广东法院2010十大新闻特别策划奖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2270 文章来源: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表彰通报2010年度全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中谷集团系列破产重整案宣传报道工作再次得到肯定,被评为2010年全省法院十大新闻特别策划奖。

中谷集团系列破产重整案于去年8月底审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被选入2010年全国法院十大典型案件,备受社会关注。我院积极有效地组织、策划、参与了该系列案件的宣传报道工作,在省法院的指导和支持下,新华社、中新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广东电视台、《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多家国家、省级及湛江地方媒体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报道,为审理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案件审理经验的总结和法院公正高效司法形象的树立发挥了积极作用,省法院领导和湛江市委领导对中谷案件的审理和宣传工作也给予了高度评价。我院在组织策划该大案的宣传工作中的主要措施和成效是:

一、敏锐察觉中谷集团系列案件的宣传价值,第一时间确定开展宣传工作的初步方案。新闻宣传工作是用事实说话。为了收集充足的写作素材,我院负责宣传工作的人员深入细致的调查,多次向一线办案法官了解案件审理情况。当中谷集团原董事长坠楼的消息在湛江一传开,我院研究室同志就着手开始对案件有关情况的收集工作,多次向本院立案庭和各基层立案庭了解案件起诉情况,从中挖掘有新闻价值的材料。200912月中谷案件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20108月底中谷集团破产重整案件顺利审结,我院宣传工作人员全程跟进。为配合省法院新闻处和社会各大媒体的宣传工作,我院负责宣传工作人员认真核理了中谷案件发生以来的各大事件,详细收集中谷案件的有关数据、图片,绘制表格,整理基础文字材料,从而为案件的正常宣传报道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积极组织参与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为后期宣传工作预热和创造条件。在近二年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无论在诉讼阶段还是破产重整阶段,我院宣传工作人员坚持既定的宣传工作方案,及时协调案件审判部门,主动参与案件审理的各个关键节点,积极策划和组织宣传力量,撰写了大量新闻素材,通过《简报》、《信息》、门户网站和地方媒体,适时宣传案件审理进展情况,对蔗糖变卖、糖厂租赁经营、两次债权人会议、成功选定投资人等各个重要节点进行了有效宣传。尤其在宣传过中,注意收集相关的视频、相片和文字资料,有意识地创造和积累宣传素材,为后期大规模开展宣传工作创新了条件。

三、主动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得到了省法院宣传处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2010年初,正当中谷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工作进入攻坚阶段,审判效果尚无从知晓的关键时刻,我院毅然决定将宣传中谷集团破产重整案件作为湛江申报全省2010年重点宣传的素材上报给省法院,并及时向省法院宣传处汇报了宣传意图,得到了省法院的支持。在案件宣传过程中,研究室同志经常向省法院宣传处汇报请示,及时获取省法院的专业指导。20109月初,在案件破产重整计划获得批准后,在省法院宣传处领导的指导下,确定了“先本地媒体预热,后中央、省级媒体主导”的宣传思路,并及时调整制定了后期开展大型宣传的工作方案。由于准备工作比较充分,研究室在极短时间内就收集齐了案卷所有重要资料、数百张历史相片、数十份宣传原稿和上十份视频资料,为后期宣传工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得到了省法院宣传处的高度评价。

四、认真写好每一份新闻稿件,全力配合中央、省级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2010914,中谷集团破产重整案件第一笔投资款到位。912,省法院宣传处有关领导带领中央和省级部分媒体进驻湛江正式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在此后长达一周的采访报道工作中,我院宣传工作人员全程参与陪同,积极配合省法院和有关媒体开展工作,组织安排有关单位和当事人参加情况通报会和接受采访,亲自参与本部门宣传稿件的撰写修改工作。工作中着重坚持如下几原则:一是紧抓宣传重点,深挖新闻线索。重点宣传法院在审理中谷案件中的公正与高效司法,着重体现人民法院化解矛盾、保民生、保稳定,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特点。同时,着力宣传人民法院法官公正无私,以民生为重,高效司法的精神风貌。二是引导舆论方向,消除负面舆情。三是把握工作规律,体现时代特征。认真抓住法院工作特点,围绕各阶段性重点工作,增强稿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李若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