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执行工作调研组深入基层调研加强执行工作整改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1905 文章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统一执行尺度,提高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近日,我院执行局组成调研组分赴各基层法院展开专题调研,通过评查案件、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执行工作中存在问题,为下一阶段开展专项整顿工作奠定基础。

此次专项调研活动是前段时间执行案件评查工作的延伸和后续,目的在于发挥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前期的案件评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四查一告知”不够齐全、终结本次执行的手续不够完备、执行款物的交接及审批手续有所欠缺、卷宗不分正副卷及各法院的卷宗目录设计各不相同等,但对于执行工作的一些较为敏感的深层次问题并未能深入挖掘。为此,201141828日期间,中院执行局调研工作组分别带队到十个基层法院,在案件评查的基础上,结合执行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执行疑难问题进行调研,调研组专门对以物抵债、当事人的追加和变更、国有划拨土地的处置、委托评估和拍卖、农村房屋的执行、参与财产分配制度、不动产查封措施的方法和效力、执行担保制度、妨害执行行为的强制措施等九个专题进行了深入了解。在调研中,发现追加、变更执行主体、以物抵债、处置国有划拨土地、委托评估拍卖等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当事人的意见较为强烈,有部分案件被列为重大敏感案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实际问题,调研组每到一基层法院,均要求基层法院执行局全体办案人员参加座谈,并由基层法院的同志先提出问题和困难、发表观点(不限于上述九个专题),接着由中院调研组有针对性地进行回应,说明法律及理论依据,再由全体与会人员进行探讨,最后由调研组进行总结,对法律规定明确、没有争议的部分予以统一;对法律规定不明确或争议较大的部分,作为问题由各法院作进一步研究,待日后统一;并对执行审查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予以明确。调研组特别强调了国有划拨土地的委托评估拍卖、以物抵债是当前最为敏感的地带,对没有设定抵押的国有划拨土地,处置前必须报政府批准;设定了有效抵押的,法院可依《担保法》的规定直接处置,但应通知国土部门,做好沟通工作。调研组同时还要求干警加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坚决抵挡利益的诱惑,确保执行程序的合法性,不出现违法乱纪的行为。

此次调研活动,中院执行局及时总结了前段时间的案件评查成果,了解了基层法院在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及困难,纠正了部分法院的错误观念,统一了部分执行程序和方法,使基层法院广大干警增强了执行的程序意识、学习钻研的紧迫感及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并希望中院调研后出台指导性意见,规范两级法院的执行行为,统一执行尺度。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李若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