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湛中法司委摇珠字第15号、16号

更新时间:2015-08-30 已浏览:6032 文章来源:

  本院定于2011年4月13日上午09:00时在四楼评估拍卖室摇珠选定拍卖中介机构,本期评估的标的物是:

     1、杨伟泉所有的位于吴川市板桥镇新桥村的房屋及所在的土地使用权。(15号)

  2、陈辉所有的位于吴川市新城路703房。(16号)

 

  特此公告。

     

                       201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