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法院以庭审观摩为突破口拉开“推进司法公开活动”序幕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2388 文章来源:

316,坡头法院邀请坡头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及该院法律监督员到坡头法院旁听观摩庭审,正式拉开了坡头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活动”序幕。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坡头法院于3月初迅速传达了省高院及市中院先后召开的“以司法公开为平台推进司法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会议精神,全面梳理该院司法公开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应该公开、可以公开且能够公开事项,按照会议精神要求及该院工作实际初步拟定公开方式、公开途径,制定该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初步方案,确保司法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进一步推进立案公开。积极开展“立案文明窗口”创建活动,通过宣传栏、公告牌、电子触摸屏及法院门户网站等形式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通过电脑滚动大屏幕每天公布案件的排期情况(如案件的承办人、合议庭成员、开庭时间等),及时告知当事人案件是否受理情况并及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二是进一步推进庭审公开。积极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监督员、律师代表以及检察院、公安局、妇联、交警、消委、司法局等有关单位的业务人员参加庭审观摩活动,采取措施提高证人、鉴定人的出庭比率,深化审判公开透明度;依法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在审判委员会召开前一定时间内向当事人宣布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对审判委员会委员申请回避。三是进一步推进执行公开。在法院网站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和执行程序;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及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措施; 公开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条件、程序,向社会公布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名单;案件执行中委托评估、拍卖的,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开评估、拍卖过程和结果。四是进一步推进听证公开。对涉案人数多、群众反映强烈、案情争议较大、上访次数较多和社会影响广泛的涉诉信访案件,在开庭审理程序之外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案件,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的申请或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中止或终结执行、多个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案件,以及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进行听证的重大执行事项,实行公开听证。五是进一步推进文书公开。由研究室负责管理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工作,监督管理网上公布的文书数量、质量和信息安全等问题,逐步将该院除按规定不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以外的各类案件裁判文书在该院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布。六是进一步推进审务公开。逐步完善在该院互联网门户网站及电子触摸屏公布该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职能、人员状况等审务公开工作;积极联合各级媒体宣传该院工作新做法、新成效,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宣传,积极营造和谐的会议氛围,扩大审判公开范围。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李蓝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