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破产重整案已于今年8月底顺利审结,根据《破产重整项目投资合同》,投资人广东恒福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应于11月底付清第二笔投资款。近日,投资人已提前5天将第二笔投资款交付破产管理人。破产管理人即日可向各债权人发放有关款项,使得这件轰动一时的破产重整大案在案件审结不到四月时间即有望执结。
广东中谷集团破产重整案自去年12月受理以来,受到社会高度关注,今年8月31日,随着《破产重整计划》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和经湛江中级法院裁定批准,这起带有金融危机烙印的涉及破产企业职工2260人、蔗农30多万人、申报债权额达53亿元、债权人410户的破产重整大案终获审结。由于该案债权清偿比例高、重整费用低、结案效率高、社会矛盾化解彻底,备受社会各界好评。广东恒福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在此前的8月20日,在湛江中级法院组织的选定投资人大会上,通过七轮激烈的角逐以出价8.13亿元竞得投资人资格的。根据《破产重整项目投资合同》,投资人应于裁定生效后15天内支付第一笔投资款4.065亿元,余下的4.065亿元于11月30日前付清。9月13日,广东恒福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限期内将第一笔投资款转划至破产管理人账户中。11月25日,经合议庭努力协调,广东恒福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又将第二笔投资款转划致破产管理人账户内,比原定期限提前了五天,严格履行了投资人应尽的责任,对案后债权的顺利清偿起了关键作用。根据原定计划,破产管理人一个月内可将有关款项发放到债权人手中。
(湛江中院研究室 李若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