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湛中法司委摇珠字第42号
更新时间:2015-08-30 已浏览:7729 文章来源:
本院定于2010年12月3日10时在四楼评估拍卖室摇珠选定评估机构。本期评估标的是位于湛江市霞山区建设路12号东翼1-3层房产。[林真寿申请执行湛江市物资总公司](附条件:评估费共计5000元)。 此公告。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