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区法院首次开展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示范庭活动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2600 文章来源:
赤坎区法院首次开展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示范庭活动 该案被告人李文龙抢劫被害人刘某的摩托车(价值2700元),因刘某反抗,李文龙持刀多次刺伤刘某身体造成轻伤,李文龙被群众当场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亲属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和宽恕。庭审重点围绕如何将量刑规范化纳入法庭审理进行。在法庭调查中,合议庭将对案件事实的调查分为两个部分进行,在首先查明了被告人的定罪事实之后,再对被告人的量刑事实、量刑情节进行了单独调查,并分别进行了质证认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先后就量刑事实和刑罚适用问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并阐述了理由,之后又在审判长的引导下,紧紧围绕存在争议的量刑事实和刑罚适用问题进行了辩论。最后合议庭休庭按量刑规范化的标准进行合议,并进行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文龙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四千元。被告人李文龙及辩护人当庭表示服判。 庭审结束后,观摩庭审人员普遍认为,通过此次庭审观摩,对量刑规范化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认识,量刑方法更加科学、公正,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增加了被告人、公诉人对裁判的认同感,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量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利于公正廉洁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根据赤坎区法院材料整理)
-
上一篇
-
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