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谭玲副院长到我市法院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调研
省法院谭玲副院长到我市法院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调研 10月28日上午,省法院谭玲副院长一行到我市法院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调研,并在我院召开民商事审判工作调研会。会议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涌主持,中院民二、民三、民四庭正、副庭长、研究室、办公室主任以及部分基层法院主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参加了汇报会。 会上,我院民四庭庭长李叶华首先汇报了中谷糖业破产重整一案的情况,总结了我院审理该案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谭玲副院长一行对我院审理中谷糖业破产重整一案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赞许,调研组传达了省法院郑鄂院长的批示:湛江中院对中谷糖业破产重整案件的成功审理是湛江中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具体实践,充分体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应给予表扬和奖励。调研组同时认为:湛江中院在如此短的时间,面对诸多问题,在严峻的形势下能够处理得非常圆满,十分不易;在审判该案的同时也有创新,受偿方面能够保证4个100%,并能保证蔗农的利益,更是难能可贵。中谷案件为我省处理该类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对全省有示范性作用。 省法院民二庭庭长丁海湖、民一庭副庭长陈吉生分别通报了湛江中院商事案件发改情况:2009年,湛江中院商事案件发改率在全省里排名14,处于中流的位置,商事案件的发改率呈下降态势。民事案件方面,2009年至今省法院受理湛江中院15宗案件,维持了13宗,改判了2宗,改判率是13.33%,在全省中排名前列,低于全省30%的平均水平。调研组还听取了我院民二庭庭长黎水胜对关于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发改情况的汇报,并针对我院民商事案件的发改情况不足作了具体的分析。 最后,谭玲副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湛江法院的整体工作今年卓有成效,在全省法院当中,收案上升率在全省排第二,和排在第一位的揭阳法院只相差0.01,湛江法院的结案上升率是24.84%,排在第三,结案率高过收案率,是非常好的现象;未结案政下降率湛江法院排在第五位,下降了29.3%,也排在前列。这几个数据是湛江法院党组和全休干警努力的结果。谭副院长同时强调:湛江法院的人均结案不多,希望湛江法院能够在案件不多的情况下能将案件质量提高;今年的时间非常紧迫,清案工作要抓紧;同时要加强交流,重点培训,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法院之间的沟通联系;今年是排头兵的突破年,明年是达标年,湛江法院在调撤率方面要抓紧,争取为全省法院多做贡献。 会上,调研组一行还针对保险纠纷案件的两份指导意见征求了意见。谭玲副院长就两份指导意见作了具体的说明:这两个意见是省法院民二庭在原先意见基础上根据新的保险法作出的,目的是统一裁判尺度,给各地方法院一个指导。她认为省法院的工作主要是调研和指导,在此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和地方法院协调。与会人员就两份指导意见进行了广泛的探讨,我市法院与会人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