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召开党代会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第一届机关党委副书记朱宗华代表第一届机关委员会作了工作报告,大会审议并批准了这个报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第二次党代表大会关于第一届机关党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认为:七年来,在市直机关党委、院党组领导下,党委高兴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团结和带领广大干警、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锐意改革,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也客观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大会选举产生了由肖文东、廖同庆、陈红雨、冯维玉、吴志勇、吴培球、李非白七人组成的新一届党的机关委员会。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敖广恩致开幕词并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 :第一届院机关党委在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在院党组的指导下,按照上级的部署和院党组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优势、开拓创新,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在推动我院自身发展和服务科学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院机关党组织机构健全,党委领导有力,服务保障成效明显。各基层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重视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协调发展,相互促进。广大共产党员默默战斗在审判第一线和保障服务岗位上,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为我院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要求,新一届机关党委要着力加强理论武装,着力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力。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领导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力,科学组织、有效开展工作的能力,改革创新、迎难而上的能力,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开创审判执行工作新局面,争当全省法院排头兵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