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民一庭女法官许少珍调解侧记
“从来都没有想到过会得到感谢,真的没有。每次当事人感谢我的时候,我都会感到很意外,因为接到案子时,我就只想着把案子办好,那就问心无愧了。”言语朴素,嗓音微略沙哑,但这位女法官朴素和亲善的渗透力丝毫不减,这位女法官正是我院民一庭法官许少珍。自1991年参加工作以来,许少珍同志始终坚持“堂堂正正做人,公公正正执法”,2003年,因工作表现突出,共审查立案1400多宗,被评为年度先进工作者,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009年,因调解工作成绩突出,获得我院“调解能手”光荣称号。 为了把调解工作深入细致做好,许少珍每接一案,总会认真梳理案情,清晰准确把握矛盾焦点,并利用双方有效连接点着手调解,为当事人讲述法律依据,分析行为利弊,计划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她真诚办案,使得凡是经她办理的案子,都能案结事了,停纷止争,甚至出现皆大欢喜的局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繁忙充实的审判活动,为许少珍同志沉淀了丰富的调解经验。 做法一:迎难而上,找准案件切口。很多案子如果直接按照法律条文来判决,是很容易解决的,但很多时候很难做到十全十美,一难在于当事人难以接受判决,激化矛盾,二难在于判决生效难以执行,没有取得应有效果。 如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这是湛江市第一起“抱错婴儿”事件,这个错误一直延续了39年,时间之长,感情之深,问题之大。接案后,许少珍作为承办法官,深感两个家庭的不幸。两个家庭的生活秩序完全被打乱,倘若处理不好,不仅矛盾解决不了,两个家庭也会因此出现裂缝,影响社会和谐。因为失误而被“调包”导致个人发展前途存在很大差异,两位当事人怨气很深。她认真了解案情,发现该错误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当时医疗条件差,设备落后而造成的。因此,她认为调解是有可能的,亲情是解决该案的切入点。几次三番,许少珍请来受害两家人和医院进行调解,突破沟通难关,悉心搭建沟通的平台,并想方设法消解因错误造成的怨气。在沟通成为可能的前提下,新的难题凸显:如何确定合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此当事人已提出明确的要求,但一旦按照诉讼要求的数额来结案,案件未必案结事了,执行难的问题依然困扰当事人;倘若调解的数额较少,则不利于安抚受害人情绪,同样会影响结案效果。为确定可行的赔偿数额,参照我市经济发展水平,比照全国其他地区类似案件的有关做法,许少珍法官左右权衡,最终确定了赔偿方案:院方向梁某、黎某某各支付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逾期则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院方赔偿黎母徐某某160994元,赔偿梁某父母171404元,滞纳金同上。为了让各方当事人接受赔偿方案,许少珍同志不仅耐心对当事人讲理说法,尽力消解受害方对院方的怨气;采用各个击破的方法调解,分别针对其各自的矛盾焦点进行梳理。许少珍同志真诚的态度打动了当事人,让当事人着实感到法官想其所想,急其所急,最终各方同意对最初的赔偿款作出让步,接受了她所提出的方案,院方付清所欠赔偿款。结案后,两名因当年一个疏忽而进错家门的青年最终认祖归宗,两家人的生活重新步入正轨,重现欢乐祥和。 又如公共危房崩塌伤损害赔偿一案,邻宅邱氏祖屋的墙体坍塌,致曾某某脸部烧伤,左腿压断,但邱氏等七人拒绝赔偿,由于案件涉及农村房产继承习俗的相关做法,案件办理相对棘手。受害者曾某某巨额的医疗费以及重度伤残护养费等相关费用如不及时处理,精神赔偿费等如不及时落实,不仅使得曾某某无法生计,也使得曾某某原本贫穷的家庭雪上加霜。如何在法律与习俗之间找到平衡的支点,如何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一直困扰着许少珍,但每当她想起受害者的惨况时,碎碎的心情总能让自己鼓足干劲,迎难而上。她细心发现了坍塌的危房只是祖宅一部分,按照习俗该危房是可被继承的,事实也印证了这一想法,为了有效化解矛盾,她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调解攻坚。一方面极力向邱家讲法明理,另一方面和曾某某商谈适度减少赔偿,以便尽快兑现有效判决。在她锲而不舍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共识,接受调解,并迅速兑现,避免了久拖不决而造成受害人二次伤害。 做法二:将心比心,切实为民着想。许少珍所在的民一庭所受理案件的当事人多为社会最底层的平民百姓,该困难群体既缺乏法律知识,又缺乏资金聘请律师,倘若要完成一次充分维权的庭审实在力不从心。在调解中,她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全面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尽力帮助消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如在审理一宗相邻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中,她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是邻居,矛盾的起因是一方所建围墙超过规划线,侵占了另一方的土地使用权;查看现场时,她又发现双方房屋基地相差几十厘米,基地较低的一方在雨天根本无法居住,逢雨必浸,换位思考,没有谁愿意居住在这样的环境里,因此,她认为该案不能简单机械判决拆除围墙。本着这种思想,她多次致电双方进行沟通,讲解邻里和睦相处之道,随着调解工作的进行,她还了解到双方矛盾更深层次的原因:双方尚存6000元债务没有处理。情况似乎更复杂了,但许少珍从中找到了圆满调结该案突破口。她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做双方思想工作,苦口婆心,情理兼备,以无比的热心和耐心感动了双方当事人,被告愿意向原告分期还款,同时促使双方当事人就案件矛盾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出钱,一方出力,双方共同重建两堵围墙。双方当事人前来签领调解书时,关系融洽,结伴同行,亲如兄弟。该案的成功调解,解决了矛盾双方的围墙纠纷,消除了两家多年的积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又如在一起离婚案中,她担当起了“媒人”的角色,通过调解成功挽救了一段走在破灭边缘的婚姻,使得破镜重圆。许少珍是一位积累了多年审判经验的女法官,深谙倘若片面按照双方意思处理这类矛盾会对女方造成何等的伤害和后果。基于双方的亲情纽带,她对双方进行耐心的疏导,她把话把情都点到了双方的心坎上,化解了双方的心结,使双方重归和好。结案后,由于双方尚处于培养感情阶段,她又担当起“亲姐”的角色,耐心开导当事人,不厌其烦地听其倾诉,不辞劳苦地解其忧虑,做了大量的案后跟踪工作。如今,昔日破裂的夫妻关系日渐和睦。 做法三:取信于民,深入了解案情。每一件事情都有着自身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也总是存在于纷繁复杂的联系中,很多案件也是这样,倘若法官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便很难作出公正的判断。 “只有你才能化解我的心结,”这是一宗虾塘纠纷案圆满处理后当事人的感言。该案表面上仅仅是围绕当事人债务纠纷而展开的诉讼活动,实际上矛盾重重,双方怨气很深,矛盾存在升级的可能。原告郑某某认为被告陈某某没有按时偿还故母14.3万借款;陈某某则认为虾塘是自己的财物,自己并没有从其母处继承相关财产,无需代母清偿欠款,反而是郑某某的追债行为导致其母死亡。法官深入了解案情,情况复杂。她顶住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办理此案,她的选择依然是调解结案,如何让当事人敞开心扉,达成共识,许少珍在争取当事人信任方面苦下功夫。在沟通过程中,坚持向当事人讲法析理,阐明中华传统孝道文明,多次承诺只要双方进行调解,就会给当事人满意的结果,最终取得当事人的互相理解,该案最终以偿还部分债款的方式告终,案内人陈某某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郑某某借款本金7万元及利息。该案的顺利调解,避免了生硬办案而引发后续事件发生。 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以人为本的办事理念让许少珍快速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在一宗异地借贷纠纷案件中,许少珍同志同样凭着无比耐心细致的热诚,破解坚冰,成功化解矛盾。现居于江门市的杜建德曾于8年前借款7万元给居于吴川市的陈捷夫妇,多年来追还欠款无果,最后无奈选择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憋了8年的怨气,双方基本没有谈话的可能。倘若按照相关证据,快速判案是可能的,但是兑现判决的可能微乎其微。面对僵持的局面,许少珍同志积极做双方思想工作,加班加点,坚持不懈,终于取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并同意调解结案:陈某夫妇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11.5万元给杜某某,其中8万元立即支付,余下部分于2010年11月15日前支付完毕。 以上两宗案件,通过调解,不仅调解方案令人满意,调解结果的快速兑现也令当事人拍手称赞,结案效果良好。许少珍同志悉心调解,妥善办案,用真诚开启了当事人心灵的枷锁,以辛劳维护了社会的和谐。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李蓝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