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积极参与 经济纠纷成功调解
最近,吴川法院积极开展“百案调解”活动,在吴川市人大代表李上泉、伍超、阮维周的参与下,成功调解一宗长达六年的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以蔡某、麦某等为代表的那格村三分之二以上村民认为,上述协议的签订,没有经过全体村民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亦没有向全体村民公开,麦某某利用其任村民小组长职务之便,串通个别村委会干部和村民小组的个别干部损公利已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村民的集体利益。村民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协议无效。 调解前,合议庭和人大代表一致认为农村承包土地承包期长,为有效发展生产,国家强调一定要保证稳定的土地承包关系,承包者投入的资金回收期长,一般情况下都不能轻易终止承包行为。人大代表建议,各方当事人要心平气和解决问题,从和谐大局出发,互相体谅、互相让步,并积极参与法院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一度出现过激行为,3名人大代表及时协助合议庭控制了场面,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极力劝说准备放弃调解当事人继续进行调解。合议庭和市人大代表充分听取各方的陈述,认真分析每次改变承包协议给村集体带来的利益损失,以广大村民能够接受减少集体损失为切入点,市人大代表和合议庭分别对原、被告及第三人进行单方调解,进行深入的法律教育,分析案件结果对各方的利弊,最终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即由第三人麦某某从2006年起,按每年每亩10元向那格村民小组补交承包金至2026年,第三人和那格村民小组继续履行协议的其它条款。 和解协议签字后,三方当事人最后握手言欢,一致对法院及市人大代表的成功调解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吴川法院资料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