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区法院设立我市首个交通事故巡回法庭

更新时间:2015-08-28 已浏览:3594 文章来源:

日前,霞山区法院“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霞山区交警大队正式挂牌,为我市首个建立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该庭专门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争议,充分利用调解、财产保全等措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巡回法庭设立首日,驻点法官就及时参与调解了一宗交通事故纠纷案,解答了三宗交通事故当事人对法律知识方面的咨询。

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暂设法官1名,书记员1名。法庭每周有12个工作日在交管股驻点受理、审理案件。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主要包括:1、经交警部门调解达成协议的司法确认。巡回法庭的“提前介入”,可减少目前交警行政调解没有司法强制力,当事人随意反悔现象,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2、受理并处理因交通事故提起的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法庭可依当事人的申请现场立案,及时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防止肇事方转移财产逃避责任,保障受害人权益。3、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立案及调解。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实现法院、交警调解与诉讼工作的有机对接,减少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时在交警与法院之间来回奔波。4、向涉案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及法律救济。对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可先行审查决定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对司法确认案件、诉前调解案件,不向当事人收取诉讼费。